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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煤能源: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延长担保期限的核查意见2025-01-04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延长担保期限的核查意见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云南
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煤能源”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
对云煤能源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延长担保期限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同意公
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师宗煤焦化”)与中航
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业务,融
资金额为 3 亿元,租赁期限为 3 年,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保证期间为租赁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现经师宗煤焦化与中航租赁协商一致,拟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的补充协
议》将本次租赁期限延长 1 年,鉴于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期限同步延期 1 年;除此之外,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
保的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担保延长期限事
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97,846.7899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于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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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路 1261 号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自有设备租赁,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合同
能源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实业投
资,医疗器械经营,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航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余晖
   注册地点: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矣腊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煤炭、焦炭、甲醇、粗苯、硫磺、煤焦化工副产品的生产、销
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2,814.49                       163,728.74
    负债总额                             62,855.26                        94,052.06
    资产净额                             49,959.22                        69,676.68
      项目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3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74,004.19                       199,794.24
     净利润                             -19,708.21                       -14,211.96
 资产负债率(%)                             55.72%                         57.44%

    四、《<融资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期限
   将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增加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8 年 3 月 20 日。
   2、期末购买价
   原合同项下期末购买价 1.00 元的支付日期变更为 2028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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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担保继续
     保证人同意本协议的内容,同意继续按照原保证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五、本次延期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师宗煤焦化融资租赁延长担保期限,不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30,175.09 万
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的 9.06%; 其 中 , 公 司 对 师 宗 煤 焦 化 提 供 的 担 保 余 额 为
23,933.43 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七、本次担保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延长担
保期限》的议案,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延长担保期限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保荐人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延长担保期限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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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延长担保期限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张志孟                   曾鸣谦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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