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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长虹:四川长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5-02-08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 2025-009 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或“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2 月 5 日、2 月 6 日、2 月 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

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

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或行

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

秩序正常。

     截至 2025 年 2 月 7 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为 10.52 元/股,静态市盈率

为 70.62 倍,滚动市盈率为 87.74 倍。根据中证指数官网发布的中上协行业分类

市盈率显示,公司所属的行业分类“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最新的静态市盈率为 43.31 倍,滚动市盈率为 40.30 倍,公司市盈率高于所处行

业的平均水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

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5 年 2 月 5 日、2 月 6 日、2 月 7 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1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

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

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

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

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

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

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市场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

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2025 年 2 月 5 日、2 月 6 日、2 月 7 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

较大。截至 2025 年 2 月 7 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为 10.52 元/股,静态市盈率为

70.62 倍,滚动市盈率为 87.74 倍。根据中证指数官网发布的中上协行业分类市

盈率显示,公司所属的行业分类“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

                                    2
新的静态市盈率为 43.31 倍,滚动市盈率为 40.30 倍,公司市盈率高于所处行业

的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

决策,审慎投资。

    (二)其他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

之处。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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