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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天盐业: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5-02-22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5-009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天盐业或公司)拟在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
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为
“湘渝盐化电池级纯碱项目”拟延期至 2025 年 6 月,“郴州市分公司
盐业储备基地暨配送中心项目”拟延期至 2026 年 6 月。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1130 号)核准,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168,060,41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为 6.5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5,837,497.80 元,扣除
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492,488.79 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97,345,009.01 元。2023 年 7 月 3 日,天职国

                               1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验资报告》(天职验字【2023】40642 号),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仓储物流基地项目”
部分子项目使用的募投资金 7,705.36 万元用于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湘渝盐化电池级纯碱项目”“湘衡盐化节能改造项目”“湘渝盐化

节能改造项目”“湘澧盐化节能改造项目”和“九二盐业节能改造项
目”,同时保留原子项目“郴州市分公司盐业储备基地暨配送中心项
目”。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累计投
序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入金额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万元)         (万元)

      湘渝盐化煤气化
1                       154,354.07          82,914.13        76,208.60
     节能升级改造项目

     九二盐业热电联产
2                       23,998.00           10,490.70        7,872.02
       (一期)项目

     重庆索特热电系统

3      优化节能改造      5,223.92           4,400.00         2,815.49

       (二期)项目

       郴州市分公司

4     盐业储备基地暨     2,875.93           2,773.56           0.00

       配送中心项目

5     湘渝盐化电池级     3,900.69           2,521.44          120.74



                                     2
                                                                   募集资金累计投
序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入金额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万元)             (万元)

            纯碱项目

      湘衡盐化节能改造
6                            1,733.74             1,733.74               889.43
              项目

      湘渝盐化节能改造
7                            1,620.75             1,620.75               736.92
              项目

      湘澧盐化节能改造
8                            1,377.96             1,377.96               505.05
              项目

      九二盐业节能改造
9                              451.47              451.47                0.00
              项目

10      补充流动资金         1,450.75             1,450.75               127.35

        合 计               196,987.28           109,734.5            89,275.61

     注: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合计数与单项加总的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3、由于募投项目工程合同支付时间周期较长,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部分项目资

金尚未支付完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现将对“湘

渝盐化电池级纯碱项目”和“郴州市分公司盐业储备基地暨配送中
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定项目达到预定      延期后项目达到预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可使用状态时间        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3
           湘渝盐化电池级
    1                         2024 年 10 月末   2025 年 6 月
           纯碱项目

           郴州市分公司盐业

    2      储备基地暨配送中    2025 年 1 月     2026 年 6 月

           心项目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湘渝盐化电池级纯碱项目”主要是在子公司重庆湘渝盐化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渝盐化)新建一套 1 万吨/年的电池级纯碱
装置,建设内容分为母液精制、MVR、离心、干燥、粉碎和包装六个单
元,通过对 MVR 系统、除磁器和气流磨装置等核心设备的设计与选型,
可在节约工程投资的基础上又保证产出满足下游客户的电池级产品。
“郴州市分公司盐业储备基地暨配送中心项目”主要是公司积极应对
盐业体制改革,按照新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着力强化配送保障,为公
司主业发展提供高效的物流支撑,由于郴州市分公司正位于湘、粤、
赣“金三角”之地,使得郴州成为供应湘、粤、赣周边城市盐业的中
转基地和桥头堡。
    2024 年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湘渝盐化施工场地地质条件
复杂导致出现塌孔和泄砼现象,此外受塔吊基础施工许可证办理延期
等因素影响,“湘渝盐化电池级纯碱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完成;
同时由于公司省内经营模式整体改革,仓储物流基地项目启动和实施
延缓,“郴州市分公司盐业储备基地暨配送中心项目”也无法按原计
划实施完成。
    因此,经审慎研究,公司拟根据各个项目的实际施工进度情况,
将“湘渝盐化电池级纯碱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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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 年 6 月,将“郴州市分公司盐业储备基地暨配送中心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6 月。

    (三)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根据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将科学合理安排、统筹协调,
全力推进剩余工程建设。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积极优化

资源配置,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
评估,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并致力于实现募投项目质量和
经济效益的最优化。

    三、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相关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 50%的,上市公
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
实施该项目。截至目前,“湘渝盐化电池级纯碱项目”及“郴州市分
公司盐业储备基地暨配送中心项目”投入金额未达计划的 50%,对其
重新论证如下:
    (一)湘渝盐化电池级纯碱项目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和环保升级的双重压力下,湘渝盐化一方面
引进先进设备及先进的技术方案,拓展销售领域,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另一方面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的节能环保的政策要求,符合“创新、协
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新发展理念要求。
    (1)政策可行性
    项目产品符合国家绿色发展理念。本项目通过引进先进设备及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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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术方案,对纯碱进一步加工,使其质量满足钠离子电池制备需求,可
应用于新能源车、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储能设备及消费电子产品等新能

源领域。项目贯彻国家创新发展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发展绿色产业,
符合国家产业升级政策导向。
    (2)技术可行性

    该项目工艺技术与掌握电子碱生产系统专利技术的国内知名公
司合作。该公司拥有丰富的纯碱项目业绩和独立完成国内外大中型纯
碱项目咨询、规划、工程设计及总承包建设的实践经验,湘渝盐化联

碱装置与联碱装置绿色固碳升级改造项目均由该公司设计。
    (3)市场可行性
    项目建设符合公司“一体三翼”发展战略,为下一步完善新能源
产业链,做大做强公司新能源板块奠定基础,预计能实现公司传统化
工产品高端化和精细化,提高产品附加值。
    2、重新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湘渝盐化电池级纯碱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与必要性未
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目标,导致项目延期的因素已经
解决,公司决定继续实施本项目并延长实施期限至 2025 年 6 月,以
确保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项目推进的稳健性。
    (二)郴州市分公司盐业储备基地暨配送中心项目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政策可行性
    仓储物流项目建设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新修订发布的《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第一大类鼓励类第二十九条现代物流业
第 1 款明确的“粮食、棉花、食糖、化肥、铁矿石、煤炭、石油等重


                              6
要商品现代化物流设施建设”,相关政策鼓励该类现代化仓储物流设
施建设,该项目具有政策可行性。

    (2)技术可行性
    该项目具有区位优势。“郴州市分公司盐业储备基地暨配送中心
项目”位于湖南郴州市槐树下湘南国际物流园南片区内,距自贸区南

区 3 公里。郴州市地处湘粤赣交界处,交通便利,是重要的物流枢纽,
在此建设储备基地和配送中心,可辐射周边多个省市,提升配送效率。
项目建成后,公司可通过规模化运营降低物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

同时增强公司在区域市场的竞争力,带来可期的经济效益。
    2、重新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郴州市分公司盐业储备基地暨配送中心项目”的可行
性与必要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目标。当前导致项
目延期的客观因素均已解决,公司决定继续实施本项目并延长实施期
限至 2026 年 6 月,以确保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项目推进的稳健性。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湘渝盐化电池级纯碱项目”及“郴州市分公司盐业储备
基地暨配送中心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此次调整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变化,未
涉及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资金用途,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
期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质量,
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及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7
    2025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9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基于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基于审慎性
原则,对募投项目“湘渝盐化电池级纯碱项目”及“郴州市分公司盐
业储备基地暨配送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
慎决定,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涉及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
施方式和资金用途,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质量,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
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
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8
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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