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17 H股代码:02238 H 股简称:广汽集团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及控股股东持股权益 被动变动触及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 年 2 月,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未实施回购。 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累计完成回购股份数量为 298,763,450 股,占公司 总股份数的 2.93%。其中,回购 A 股数量为 13,511,450 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 为 7.82 元/股,最低价为 7.1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0,989,274.90 元(不含 交易费用);回购 H 股数量为 285,252,000 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72 港元/ 股,最低价为 2.29 港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58,623,140 港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5 年 2 月 27 日,公司对此前完成回购的 118,404,000 股 H 股完成注 销;完成本次注销后,公司总股份数为 10,197,065,900 股,其中 A 股为 7,383,697,595 股,H 股为 2,813,368,305 股。 一、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及 2024 年 5 月 20 日组织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 60 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一次 A/H 股类别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A 股和 H 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其中,A 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 1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均包含本数);H 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 4 亿元且不高于 8 亿元(均包含本数,最终依据汇率折算港元);回购 期限为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或至 本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披露 的《广汽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4- 039)。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5 年 2 月,公司未实施回购。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累计完成回 购股份数量为 298,763,45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2.93%。其中,回购 A 股数量 为 13,511,450 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7.82 元/股,最低价为 7.10 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 100,989,274.90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 H 股数量为 285,252,000 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72 港元/股,最低价为 2.29 港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58,623,140 港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本次回购注销 H 股股份导致控股股东持股权益被动变动触及 1%的情况 变动前持股数量 变动前持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 变动后持股 股东名称 (股) 比例(%) (股) 比例(%) 广州汽车工业 5,508,160,069 53.40 5,508,160,069 54.02 集团有限公司 注: 1.控股股东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 5,206,932,069 股 A 股股份,通 过港股通及全资子公司广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 301,228,000 股 H 股股份,合计持有 5,508,160,069 股; 2.以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总股本数(10,197,065,900 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四、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 购股份》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回购方案, 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