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新华保险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3-01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2025-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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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
知和材料,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在北京市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0 人,现场出席董事 10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新
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杨玉成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和现场表决,形成如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同意选举
毛思雪女士担任第八届董事会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委员,选举卓志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提名薪
酬委员会委员,同时增选杨雪女士担任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毛
思雪女士、卓志先生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任职以监管机构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
为前提。
调整后的第八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为:
战略委员会(5 人):杨玉成(主任委员)、龚兴峰、杨雪、胡爱民、赖观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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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委员会(5 人):毛思雪(主任委员)、杨玉成、龚兴峰、胡爱民、赖观
荣;
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6 人):郭永清(主任委员)、毛思雪、李琦强、
赖观荣、徐徐、卓志;
提名薪酬委员会(6 人):徐徐(主任委员)、杨雪、李琦强、马耀添、郭永
清、卓志;
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5 人):杨雪(主任委员)、李琦强、马
耀添、徐徐、郭永清。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董事履职评价结果的议案》,同意将 2024 年
董事履职评价结果提交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裁助理刘智勇先生任中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资产与负债匹配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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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境内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本议案的框架和原则下,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的境内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发行方案,并可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
层在监管机构批准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办理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所
有具体事宜;债券存续期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为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存续期内,
其他事项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资并调整股权结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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