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集团:中新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履行担保责任的进展公告2025-02-20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5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履行担保责任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一)提供担保审批情况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新公用为山东科臻
融资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绿色
发展有限公司(原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公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50%,
以下简称“中新绿发”)的控股子公司山东科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
东科臻”)向银行申请项目借款最高不超过 2.2 亿元,中新绿发为山东科臻该笔
借款按其 80%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 1.76 亿元,
担保期间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不超过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新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
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二)履行担保代偿责任
由于危废处置行业低迷,危废收料价格与成本倒挂,山东科臻资金紧张。2024
年 6 月 14 日,中新绿发收到招商银行苏州分行送达的《山东科臻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贷款提前到期通知函》。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新绿发按持股比例为山东科臻提前履行担保代偿责
任的议案》,同意中新绿发按持股比例为山东科臻提前履行担保代偿责任,支付
代偿款。中新绿发已按照招商银行苏州分行通知的还款日期支付了
145,720,666.76 元 的 担 保 代 偿 款 ( 其 中 : 本 金 144,697,600.00 元 , 利 息
1,023,066.76 元)。本次履行担保代偿责任后,中新绿发无其他为山东科臻提供
担保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中新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履行担保责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中新绿发履行担保责任后,积极对相关债权进行追偿,为争取最大程度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中新绿发向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担保追偿诉讼,并
向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2024 年 7 月 12 日,滨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受理案件,案号为(2024)鲁 16 民初 39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新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履行担保责任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中新绿发收到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鲁 16
民初 39 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新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履行担保责任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5-001)。
二、进展情况
因上述判决已经生效,被执行人未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中新
绿发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近日,滨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中新绿发本次强制执行申请,案号为(2025)鲁 16 执 80 号。
中新绿发本次申请强制执行的请求事项如下:
1、强制被执行人山东科臻向申请人中新绿发支付代偿款 145,720,666.76 元
及利息 2,830,773.66 元(以 145,720,666.76 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 2024 年 6 月 22 日起暂计算至 2025 年 1
月 25 日,具体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以上金额合计暂为 148,551,440.42 元;
2、申请人中新绿发对鲁(2020)滨州市不动产证明第 0020860 号不动产登
记证明项下抵押物的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的 80%享有优先受偿权;
3、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绿发对其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山东科
臻履行担保代偿责任后的追偿。本案处于执行阶段,存在经法院强制执行而债权
无法收回的风险,对中新绿发和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以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