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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医药: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2025-01-02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编号:临 2025-005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
                     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由 23 名调整为 20 名,其获授的第三
        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数量由 77.86 万份调整为 68 万份。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本次无需调整。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
调整 2019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
案》,同意调整 2019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本次调整”)。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相关内容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
行权期尚在进行中(行权期将于 2025 年 2 月届满);本次主要对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
权期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作如下调整:
    预留股票期权的 3 名激励对象因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退休、岗位调整或因正常
调动而不在公司体系任职(自其调动之日起至第三期可行权日将超过半年),不再符合
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9.86 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综上,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由 23 名调整为 20 名,其获授的第
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数量由 77.86 万份调整为 68 万份,公司需注销股票期权 9.86 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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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
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调整属公司2019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度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度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
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
单、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调整后的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合法、有效。同意本次对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进行的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
    (三)律师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并
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并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公司章程》及《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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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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