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煤股份:平煤股份关于收购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2025-01-25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5-006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656,512,807.41 元评估价格收购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60%
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股权转让协议以最终签署版本内容为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加快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股
份”或“公司”)的转型升级,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布局新疆优
质煤炭资源,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
656,512,807.41 元收购国家电投集团新疆公司下属乌苏四棵树煤炭
公司 60%的股权。
二、投资协议主体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路 66 号
1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章建康
5、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6、经营范围:从事经国家批准的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与生产经
营管理;煤化工项目开发与经营;金属冶炼;国内投资业务;组织自
产电力、热力产品的销售(供电除外);粉煤灰的综合开发与利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住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白杨沟镇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赵琪
5、注册资本:12052 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煤炭开采;餐饮服务;牲畜饲养;发
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道路货物运输(不
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蓄电池租赁;光伏发电设
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
气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
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作
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2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资产合计 173806 177852
负债合计 52624 83203
所有者权益 121182 94649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6 月
营业总收入 43886 17189
净利润 11950 3302
8、主营业务介绍:煤炭开采、销售
9、产品市场:八号井于 2004 年开工建设,2007 年投产,核定
生产能力 120 万吨/年,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拟签订关于乌苏四棵树煤炭有
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一)转让股权及价款
根据双方分别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目标公司《评估报告》
所载之评估结果,双方一致确认标的股权于评估基准日(2024 年 6
月 30 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1,094,188,012.35 元。双方同意,转
让标的 60%股权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 656,512,807.41 元。
(二)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60%;中电投新疆
能源有限公司持股 40%。
(三)股权转让前后目标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不设监事会。其中,
3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推荐董事 2 名,平
煤股份推荐董事 3 名。监事会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职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中电投新疆能源
有限公司推荐。
(四)过渡期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2024 年 7 月 1 日)后,至股权交割日(含当日)
止的期间,为本次标的股权转让的过渡期。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前过渡期损益由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享有或承担。
2025 年 1 月 1 日(含当日)至股权交割日(含当日)止的过渡期损
益由平煤股份享有或承担。
(五)违约责任
若发生如下事宜,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办理工商变更
手续,每逾期支付一日,按平煤股份已支付的转让价款并按一年期
LPR 为标准向平煤股份支付违约金。
2、平煤股份未在规定时限内向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支付剩
余转让价款,每逾期支付一日按逾期未付的价款并按一年期 LPR 为标
准向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四棵树煤矿是国家电投集团新疆公司的优质煤矿资产,具有良好
的经济效益和发展潜力。通过产能提升,未来几年的经营业绩和资产
回报率处于稳定上升趋势,公司通过收购其股权,进一步做大做强新
疆煤炭基地,实现较好的投资收益。
4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平煤股份主要从事煤炭开采、洗选
加工业务,受宏观政策、经济环境、经营跨区域、新进入市场等因素
影响,未来可能面临新进行业竞争者带来的市场风险,项目建设扩大
再生产带来的资金风险,公司管理层将采取积极适当的措施加强风险
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敬请广大
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5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