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发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2025-02-07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1
转债代码:113058 转债简称:友发转债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6/1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 万元~20,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20,435,620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43%
累计已回购金额 105,386,617.41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92 元/股~5.38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第五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本次拟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39 元/股,拟回
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次
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 2024 年 6 月 14 日及
2024 年 6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91)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报告书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
公司 2023 年及 2024 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转换公
司可转债” 变更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 2023 年及 2024 年部分回购股
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70)。
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实施,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
红利 0.15 元(含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即回购价格上限由
8.39 元/股调整为 8.24 元/股。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三季度权
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
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 年 1 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979,48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0.07%,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5.30 元/股,成交 的 最 低 价 格 为 5.11 元 / 股 , 已 支
付 的 总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5,129,887.87 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
截止 2025 年 1 月 31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0,435,62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43%,最高成交价为 5.3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92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
币 105,386,617.41 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
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