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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集能源:新集能源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25-01-04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5-001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中煤”)通知,中国中煤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份,增持总

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 亿元,不高于人民币 5 亿元,且增持数量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

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中国中煤,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中煤持有公司股份 785,292,157 股,占公司
已发行总股本的 30.31%。

                                   1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

心和对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

定发展,中国中煤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总金额不

低于人民币 2.5 亿元,不高于人民币 5 亿元,且增持数量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2%。如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股份发行等事

项,中国中煤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中

国中煤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

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

    (五)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

资金安排等因素,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

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中国中煤自有资金及银行

专项贷款资金。

    近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中国中煤出具《贷款

承诺函》,同意为中国中煤增持公司 A 股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贷
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期限 3 年。除上述贷款外,本

                              2
次 A 股股份增持的其余资金为中国中煤自有资金。

    (七)中国中煤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及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

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

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中国中煤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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