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 会关于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 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委员,于 2025 年 2 月 19 日召开了人事与薪酬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认 真审核公司提交的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工资总 额预算方案》的议案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 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5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合理、透明,符合公司可持 续发展战略,有助于促进职工队伍稳定,提升职工积极性,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同意将关于《公司2025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议案提交 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 崔利国 彭卫东 黄国良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