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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花王: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5-01-07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
            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
为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王股份”或“公司”)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对花王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3 号)文件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55 号”批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总额为 33,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794.5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出具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

告》(中汇会验[2020]5224 号)。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储余额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70560188000283966        10,000.00          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市支行    10322001040234725        10,000.00          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1104021029200212906       12,351.32     13,031.46

                合计                           -               32,351.32     13,031.46
     注:因公司用于偿还贷款的一般户被冻结,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从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 70560188000283966 中划扣贷款利息 0.57 元,前述贷款利息 0.57 元已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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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投项目终止的原因

   由于政府工作计划调整等原因,目前合同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单项工程尚未

全面启动实施,募投项目进度明显晚于预期,后续能否顺利实施存在极大不确

定性,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影响不明。目前公司已完成破产重整,将以“坚定以

原有主业为基础,适时战略引入新业务”为方针进行优质资源整合、业务范围

拓宽、优秀人才引进等工作,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足够的资金投入。基于

公司资金状况及当前宏观经济波动环境下增强抗风险能力的考量,公司管理层

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资金投入计划进行了重新规划及讨论,并重点对需要资

金投入的事项进行了分析,对确定性不强的相关项目审慎投入。因此,为了促

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长远利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拟终止上述募投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应对公司后续相

关工作对资金流动性造成的影响。

三、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

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公司可持续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

司整体战略布局和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

定。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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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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