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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交通银行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暨获得回购公司股份专项融资支持的公告2025-02-18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5-008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交通银行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暨获得
                回购公司股份专项融资支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
案》。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股
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5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3 月 19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1)。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回购股份方案,自 2024 年 7 月 4 日起,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5.5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5.45
元/股(含)。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 5,804,9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0.66
元/股,最低价格为 8.78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5,599.56 万元(不含印花税、
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交通银行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取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出具的《交通银行股票
回购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 承诺贷款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3,500 万元
    2. 该笔贷款有效批准机构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
    3. 贷款期限:3 年
    4. 贷款用途:仅限于回购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丰实业,股票代码:603081)
    三、回购股份专项贷款履行的程序
    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将在自有资金的基
础上,补充增加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2025 年 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回购股份专项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额度人民币 13,500 万元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
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