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嘉时代: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5-02-28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5-006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3/2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3,000 万元~6,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8.05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506.2432 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0762%
实际回购金额 3,181.31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46 元/股~7.64 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31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
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
定。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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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7)。
因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7 月
11 日起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8.31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
币 8.05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6 日披露《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金融
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本次回购股份的资
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变更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的借款”。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
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9)。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达到回购金额下限,本次股
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股份 506.243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62%,
购买的最高价为 7.64 元/股,购买的最低价为 4.46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3,181.31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
方案。本次回购方案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
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的借款。本次
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
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内部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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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00 0 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70,400,000 100.00 470,400,000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00 0.00 5,062,432 1.0762
股份总数 470,400,000 100.00 470,400,000 100.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不
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本
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果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披露后
三年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
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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