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晟环保: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5-01-09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5-009
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 23 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符合公司安全性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银行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公募基金产品、私募
基金产品等。
投资金额:单日最高余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符合公司安全性
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
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
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
前提下,通过对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理财,获得一定的投资效
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能够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
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为符合公司安全性要求、流动性好
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信托
计划、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等。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
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投资额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六)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将选择信誉良好的优质合作金融机构作为现金管理的受托方。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符合公司安全性要求、流动性好
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
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
险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产品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和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
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
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
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
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短期
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