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税友股份: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2025-01-23  

证券代码:603171           证券简称:税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
             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
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孙林先生、王泰元先生自 2019 年 2 月 28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孙林先生、王泰元先生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的相关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孙林先生、王泰
元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孙林先
生、王泰元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孙林先生、王泰元先生任职期间未持有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
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孙林先生、王泰元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
对两位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

                                    1
审核,并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议案》,同意提名应海珍女士、郑水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审核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如候选人应海珍女士、郑水园先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
事,则董事会同意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应海珍女士、郑水园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职务,任期自公
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调整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葛晓萍(主任委员)、郑水园、陈欢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郑水园(主任委员)、葛晓萍、杨培丽
    3、战略委员会:张镇潮(主任委员)、周可仁、杨培丽、应海珍、陈志杰
    4、提名委员会:应海珍(主任委员)、郑水园、施建生


    特此公告。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3 日




                                    2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应海珍,女,196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
理学学士,中欧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历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总裁,现任红道(厦门)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应海珍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应海珍女士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郑水园,男,196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财经
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历任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北京观韬
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观韬(厦门)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香港国际仲裁
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海峡两岸仲裁中心、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委员会委员,厦门大学法文院校外兼职硕导。
    截至目前,郑水园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郑水园先生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