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依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4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就比依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 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9 号)批准,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6,665,000 股,并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186,660,000 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39,995,000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75%,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46,665,000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共涉及 2 名股东,分 别为比依集团有限公司和比依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 为 116,195,85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61.64%,将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起上市 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 186,66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 139,995,0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7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6,665,000 股, 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25%。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23,799,150 1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12.75%。该批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16,195,85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62.25%,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70,464,15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37.75%。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向 195 位员工授予股份 1,998,099 股,并于同年 6 月 完 成 上 述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登 记 工 作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86,660,000 股 变 更 为 188,658,099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18,193,949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62.6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0,464,15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37.35%。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9 人和预留授予的 1 人合计 107,700 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188,658,099 股变更为 188,550,399 股。其中,有 限售条件流通股 118,086,249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62.63%,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70,464,15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37.37%。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的股份共计 568,380 股,本次限制性股票上市 流通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17,517,869 股,占当时公 司总股本的 62.3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1,032,53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37.67%。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8 人和预留授予的 1 人合计 42,000 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188,550,399 股变更为 188,508,399 股。其中,有 限售条件流通股 117,475,869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62.32%,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71,032,53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37.68%。 本次限售股份形成后至今,除上市事项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外,未有其他 事项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188,508,399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17,475,8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32%,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71,032,5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68%。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2 根据《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 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对所持股份承诺如下: (一)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比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比依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公司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 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 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3、如本公司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 4、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 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若本公司违反前述股份限售承诺,本公司因减持股份而获得的任何收益 将上缴给发行人;如不上缴,发行人有权扣留本公司应获得的现金分红,还可以 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继续执行锁定期承诺、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 等有权部门的要求延长锁定期。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发行人、投资者损 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发行人、投资者由此产生的直接损失。 (二)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比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比依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承诺: 1、本公司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 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3 2、如在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股票的,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经营发展的 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将选择通过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 本公司将在首次减持的 15 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的,本 公司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4、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则减持股票所获得的收益(如 有)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 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16,195,850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2 月 18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号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通数量(股) 数量(股) 1 比依集团有限公司 104,996,250 55.70% 104,996,250 0 比依集团(香港) 2 11,199,600 5.94% 11,199,600 0 有限公司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1 首发限售股 116,195,850 合计 116,195,850 4 六、股本结构变动表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17,475,869 -116,195,850 1,280,019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1,032,530 +116,195,850 187,228,380 股份合计 188,508,399 0 188,508,399 注:本次变动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剩余 1,280.019 股,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尚未解除限售部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其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 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 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比依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唐 青 马齐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