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5-02-06
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5-011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25,000 万元~50,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16.00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2,398.01 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57%
实际回购金额 27,873.0901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9.60 元/股~14.85 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 年 1 月 31 日,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
民币 16.0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即从 2024 年 1 月 31 日至 2025 年 1 月 3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2024 年 2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新凤鸣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11)。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回购股份金额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
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当前经营情况及财务
状况等因素,公司决定增加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公司将根据调整后的回购资金总额情况相应调整《新
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回购
股份数量等内容。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
2024-098)。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2 月 3 日披露
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3)。
(二)2025 年 1 月 30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3,980,1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57%,回购最高价格 14.85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9.60 元/股,回
购均价 11.62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27,873.0901 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
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
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
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
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2 月 1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9)。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披露本公告期间,公司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本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2024 年 10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2024-119),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沈健彧、
许纪忠,董事兼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杨剑飞,副总裁赵春财、管永银、郑永伟、
李国平、林镇勇 8 人分别获授限制性股票 15 万股,公司财务负责人沈孙强获授限
制性股票 13 万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完成授予登记工作。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12,993,000 0.8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529,470,022 100 1,511,771,319 99.15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3,088,491 1.51 29,368,391 1.93
股份总数 1,529,470,022 100 1,524,764,319 100
注:1、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注销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2020 年回购股份 4,707,200
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披露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0
年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2、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12,993,000
股的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具体
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披露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
3、其余回购前后总股本的差异是“凤 21 转债”在 2024 年 1 月 3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转
股 1,497 股所致。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23,980,100 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拟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
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的股份暂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回
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