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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键邦股份: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1-25  

   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胡集镇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8,791,56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1.744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公司董事
会召集,董事长朱剑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姜贵哲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祁建新、副总经理闵建
中、副总经理朱春波、财务负责人胡国兴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8,309,322 99.5118             467,646    0.4733         14,600     0.0149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变更      606,102    55.6900    467,646        42.9684     14,600        1.3416
              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商思琪、吴佳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见证律师出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5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