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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梅轮电梯: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2-21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5-003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以邮件、电话、书面
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下午 14 点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虹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
案》
       同意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竞价结果如下:
                                          获配价格       获配数量        获配金额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元/股)       (股)          (元)

       1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86         3,071,678     18,000,033.08
             ——共同成长基金
       2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86         1,194,539     6,999,998.54
       3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86         2,730,375     15,999,997.50
       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86         1,706,484     9,999,996.24
       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86         7,508,532     43,999,997.52
     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86   1,365,187     7,999,995.82
     7     陈吴星                        5.86   2,559,726    14,999,994.36
     8     林金涛                        5.86   1,194,539     6,999,998.54
           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
     9     理有限公司——至简瑞景一号    5.86   1,194,539     6,999,998.54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86   11,092,150   64,999,999.00
    11     于振寰                        5.86   1,194,539     6,999,998.54

    12     济南国泰高新建设投资合伙企
                                         5.86   1,194,539     6,999,998.54
           业(有限合伙)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
    13     限公司——中和资本耕耘 9 号   5.86   1,194,539     6,999,998.54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处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14     司——处厚拙巧抱朴私募证券    5.86   1,706,484     9,999,996.24
           投资基金
           上海处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15     司——处厚远航专项 2 号私募   5.86   1,706,484     9,999,996.24
           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40,614,334   237,999,997.24


    本次发行的最终数量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如本次发行数量因监管政
策变化、发行审核及注册文件要求等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
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届时将由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
监管部门的要求直接办理,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启动发行后,根据最终的竞价结果及《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公司拟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
购协议。
    (1)与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长基金签署《浙江梅轮电梯股份
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2)与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3)与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4)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5)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6)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7)与陈吴星签署《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8)与林金涛签署《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9)与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至简瑞景一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签署《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
股份认购协议》
    (10)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11)与于振寰签署《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12)与济南国泰高新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
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13)与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耕耘 9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签署《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
股份认购协议》
    (14)与上海处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处厚拙巧抱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
购协议》
       (15)与上海处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处厚远航专项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签署《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
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募集说明书和发
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结合本次发行的
实际情况编制了《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
书》。监事会确认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4、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结合本次发行的实
际情况更新了《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并编制了《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5、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结合本次发行的实
际情况更新了《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并编制了《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6、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结合本次发行的实际情
况更新了《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并编制了《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7、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更新,并编制了《关
于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
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8、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
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
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
上述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