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生力:迪生力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5-02-06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5-008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江门力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鸿
公司”)持有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生力”或“公司”)股
份 119,34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7.87%,均来源于公司 IPO 前取得的
股份及其对应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力鸿公司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本公司 IPO 前取得的股份及其对应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
得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4,281,446 股,即合计减持 IPO 前取得的股份及其对应
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1%。在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事项的,减持
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拟减持原因: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公司长远发展的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力鸿公司做出
承诺,本次减持资金将全部用于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
贷款利率且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财务资助有效期为一年。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5 日收到控股股东力鸿公司发来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
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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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例
江门力鸿投资有 5%以上第一 IPO 前取得:119,343,500 股
119,343,500 27.87% (含其对应上市后以资本公积
限公司 大股东 转增股本方式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江门力鸿投资有限公司是实际
控制人赵瑞贞、罗洁、Sindy Yi
江门力鸿投资有
119,343,500 27.87% Min Zhao 控制的企业,LEXIN
限公司
INTERNATIONAL INC 是实际控
制人 Sindy Yi Min Zhao 控制
第一组 的企业,实际控制人赵瑞贞、罗
LEXIN 洁、Sindy Yi Min Zhao 为一致
INTERNATIONAL 78,669,500 18.37% 行动人,故江门力鸿投资有限
INC 公 司 、 LEXIN INTERNATIONAL
INC 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合计 198,013,000 46.24%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减持合 拟减持
股东 计划减
数量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理价格 股份来 拟减持原因
名称 持比例
(股) 区间 源
江 门 不超过: 竞价交易 IPO 前取 力鸿公司做出承诺,
不超过: 2025/2/27 ~ 按市场
力 鸿 4,281,446 减持,不超 得及其 本次减持资金将全部
1% 2025/5/26 价格
投 资 股 对应上 用于为公司提供财务
过 :
2
有 限 市后以 资助,其中利率不高
4,281,446
公司 资本公 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股
积转增 且无需公司提供任何
股本方 形式的担保,财务资
式取得 助有效期为一年。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自迪生力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迪生力的股份,
也不由迪生力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力鸿公司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控股股东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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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的情形。在上
述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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