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和实业: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2025-01-14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5-005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
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0/3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3,437,547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00%
累计已回购金额 24,778,192.02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6.66 元/股~7.95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用于减
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
高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90 元/股(含),回购期
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
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
2024-058)、《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
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
告如下:
截至 2025 年 1 月 13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437,54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回购
成交的最高价为 7.95 元/股,最低价为 6.66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778,192.02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