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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缆:东方电缆关于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第二期)的公告2025-01-11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5-008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
                    (第二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

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第二期)的议案》,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实施《OIMS 奖励基金管理办法》决策及计提情况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的将

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健康

发展。2019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24 次会议、2019 年 9

月 17 日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波东方电

缆股份有限公司 OIMS 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2022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21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 19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 OIMS 奖励基金计提

方案的议案》,基于 2021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远超公司的年度盈利预

算,同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

董事会审慎考虑,2021 年度 OIMS 奖励基金的计提比例为当年净利润

的 5%,计提总金额为 62,079,642.36 元。

    二、2021 年度 OIMS 奖励基金运用情况

    (一)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整体运用方案

    为了充分发挥OIMS奖励基金的中长期激励作用,促进公司长期、

健康发展,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行业领先地位,经审慎考虑,公司

决定对2021年度计提的OIMS奖励基金,在“十四五”期间根据企业发

展情况及相关团队、员工业绩表现分多期进行运用。每期的具体奖励

对象、决策程序等运用方案内容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第一期运用情况

    2023年3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第一期)

的议案》,具体详见2023年3月10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OIMS奖励

基金运用方案(第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三)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第二期具体运用方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拟定了249位

激励对象,根据其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任职期限、绩效表现、业绩贡

献等综合考量确定了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第二期的分配,具体明细

如下:
  序号       激励对象                       获得的奖励基金金额
                                 姓 名
            职务或分类                       (万元)(税前)

   1      副董事长、总裁          夏峰              195.00

   2       董事、副总裁          乐君杰             125.00

   3       董事、副总裁           柯军              125.00

   4             副总裁           阮武              92.00

   5             副总裁          袁黎益             92.00

   6             副总裁          周则威             92.00

   7       董事、副总裁          潘矗直             92.00

   8             副总裁          何行波             92.00

   9             副总裁          宋幼忠             92.00

   10        总工程师            俞国军             92.00

   11       董事会秘书           江雪微             92.00

            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238 人             615.911652

                  合计 (共 249 人)              1796.911652

   本期奖励基金均以现金方式奖励,所涉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

缴。运用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19 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13 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 10 个工作日内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五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