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02-25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5-007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3 月 13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 13 号拉芳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3 月 13 日
至 2025 年 3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拟订第五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薪酬的议案 √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3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4)人
4.01 选举吴桂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2 选举郑清英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3 选举张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4 选举张晨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
5.01 选举陈雄辞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02 选举蔡少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03 选举王锦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6.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6.01 选举林如斌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6.02 选举杜敏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当单独说明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实际控制人吴桂谦先生系第五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故
吴桂谦先生、吴滨华女士及澳洲万达国际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Laurena Wu 女士作为其
近亲属因此对议案 1 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
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
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
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
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630 拉芳家化 2025/3/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对象及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
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
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
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3、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 2025 年 3 月 10 日下午
16:00 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
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
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
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
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
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二)登记时间:
凡 2025 年 3 月 6 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 2025 年 3 月 7 日至 3 月 10 日(9:00-16:00)工作时间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 13 号拉芳大厦
邮编:515041
联系人:黄小兰
联系电话:0754-89833339
传 真:0754-89833339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
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5 年 3 月 13 日召开
的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拟订第五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薪酬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4.00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 选举吴桂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 选举郑清英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 选举张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 选举张晨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 选举陈雄辞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 选举蔡少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 选举王锦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6.01 选举林如斌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6.02 选举杜敏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
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
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
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
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
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
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 5 名,
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
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
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
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 500 票
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