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源家居: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出租厂房进展暨终止租赁合同的公告2025-01-25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5-002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租厂房进展暨终止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泽川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川家具”)
将位于安吉县塘浦工业园区内的 40,536.39 平方米厂房及场地出租给浙江大东
方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方”),租期 3 年。鉴于大东方的自有厂房
已建设完工,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经双方友好协商并充分沟通,拟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提前终止上述出租事项。
本次终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终止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本次交易概况
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外出租厂房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泽川家具将位于安吉县塘浦工业园区内
的 40,536.39 平方米厂房及场地出租给大东方,租期 3 年,租金 1,693.87 万元
(不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中
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出租厂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2024
年 10 月 12 日,因连廊拆除,大东方实际租赁面积由 40,536.39 平方米变更为
39,948.50 平方米。
鉴于大东方的自有厂房已建设完工,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经双方友好协商并
充分沟通,拟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提前终止上述出租事项,终止出租事项所涉金
额 408.26 万元(不含税)。
上述终止出租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
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大东方椅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3704472444N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孝源街道红旗路 197 号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终止出租事项所涉及标的为公司位于安吉县塘浦工业园区内的
39,948.50 平方米厂房及场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标的厂房及场地产权清
晰,不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浙江泽川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浙江大东方椅业股份有限公司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租赁合同书》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终止;
2、双方一致同意,房屋租金计算至 2025 年 1 月 24 日,租赁期间乙方未付
租金共计人民币 401,577.32 元(大写:肆拾万壹仟伍佰柒拾柒元叁角贰分),该
笔租金乙方应于 2025 年 1 月 30 日前支付至甲方账户。
3、乙方应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前向甲方交付厂房,应保证厂房不存在改建,
各项设施完好无损,若甲方发现乙方或乙方租户存在违反原《租赁协议书》约定
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责的权利。
4、乙方未在本协议期限内向甲方支付租金,应按未付租金千分之一每天计
算滞纳金。
5、乙方应按时结清水电费,逾期未结清的,应按未付水电费总额千分之一
每天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6、针对租赁区域内的建筑垃圾,乙方承诺应于 2025 年 1 月 30 日前完成清
理,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是基于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公司将按照协
议约定处理后续事宜。本次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事项,将使公司租赁收入有所减少,
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其他方面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终止租赁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