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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迈科: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5-01-02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 2025-002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系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由公司为天津博迈科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
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 18,000 万元人民币的
连带责任保证;由公司为天津博迈科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
称“平安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已实际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天津博迈科提供的综合授信担保余额合计为 9.20
亿元人民币(包含本次新增担保,下同),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为 28.6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天津博迈科提供的项目履约担保(项目履约担保
中涉及美元的金额是按照 2024 年 12 月 31 日汇率 1 美元兑换 7.1884 元人民币计
算,下同)余额合计为 26.52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 82.60%。
     本次新增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100%,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新增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的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所需,近日公司与
          兴业银行天津分行、平安银行天津分行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和《最高
          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天津博迈科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是否有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金额       授信机构         保证方式                        期限
                                                                     反担保
 公司     天津博迈科      18,000   兴业银行天津分行   连带责任保证    否        2024/12/27-2025/7/8

 公司     天津博迈科      10,000   平安银行天津分行   连带责任保证    否       2024/12/30-2025/12/29

         合计             28,000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先后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2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银

          行和中信保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

          天津博迈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迈科资管”)2024年度拟向银行和

          中信保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另外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

          迈科、博迈科资管为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而提供的担保总额亦不超过人民币40

          亿元(其中若涉及外币则以业务当天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

                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本次担保为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90677245U
                成立日期:2009 年 7 月 16 日
                注册地: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二十七路 53 号
                主要办公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二十七路 53 号
                法定代表人:彭文成
                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9 年 7 月 16 日至 2029 年 7 月 15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港口
    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平台装备制造;
    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深海石油钻探设备
    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
    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金属结构制造;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船舶港口服务;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 100%。
        天津博迈科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3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3,848,028,298.25   691,191,129.74 3,156,837,168.51 1,337,356,241.12 -110,240,955.67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4,277,809,303.90 1,027,948,636.56 3,249,860,667.34 1,240,878,827.49   92,832,815.90


        三、新增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兴业银行天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务人: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保证人: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

        担保范围:依据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
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

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

书的费用等)。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7月8日止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平安银行天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债务人: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保证人: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担保范围:债权确定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

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之和。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

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2月29日止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新增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向银行申请总计28,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

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系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可

持续发展,公司与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授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

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

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可持续发展,公司与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授信担保的

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和审

议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用途         担保总额          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综合授信                    9.20                  28.65
 项目履约                26.52                     82.60
  合   计                35.72                     111.25
注: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

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