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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天股份:海天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5-03-12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津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津

   海天”)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海天水务集

   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新津海天向成都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支行(以下简称“成都农商行合作支

   行”)总计融资 1,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已实际为新津海天提供担保余额 2,000.00 万元

        公司本次为新津海天提供担保不设置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25 年 1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及子公司间相互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同意 2025 年公司为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增收

购的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 231,000 万元的融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21 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公司为

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及子公司间相互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89)、2025 年 1 月 14 日对外披露的《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新津海天向成都农

商行合作支行合计融资 1,000 万元,公司对上述融资贷款提供保证担

保。

    本次担保事项的担保额度未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并在

有效期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新津海天水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32771234438R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壹仟零壹拾万圆整
         住所              成都市新津县五津镇瑞通路 280 号附 11 号 1 层
       成立日期                       2005 年 03 月 14 日
    法定代表人                             张茂利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100.00%
                    自来水管道设计、安装、维修;集中式供水(取得批准文件
       经营范围     或许可证后,按核定的项目和时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产总额 14167.12 万元,净资产 7109.25 万元,负债总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7057.86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5321.54 万元;实现营业
    日(经审计)       收入 8231.51 万元,净利润 2101.50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与成都农商行合作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公
司为新津海天向成都农商行合作支行融资 1,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债权人: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支行

     3、债务人:新津海天水务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1,0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币种)人民币(大
写)壹仟万元整及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
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
费用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
各债务保证期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本次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新津海天的日常经营业务资金需要,有利

于其稳健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同时,公司能够对上述控

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
履约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及子公司间相互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248,831.0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90.70%。
上述对外担保余额全部为对公司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
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支行签订的《保
证合同》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