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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平股份:正平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5-01-25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平股份”)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金沙县政府的要求,
 公司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目前的实际建设情况,拟将“金沙县老城区段河道治理及
 基础设施建设和金沙县沙土镇风貌一条街建设 PPP 项目” 以下简称“金沙项目”)
 建设期延长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2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8 月以每股 3.15 元的发行价格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39,619,037 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共计募集资金 439,799,966.55 元,
 扣除承销保荐费 3,800,000.00 元(不含增值税)及其他发行费用 1,320,395.32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34,679,571.23 元。希格玛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出具了“希会验字(2021)0039 号”《验资报告》,确认了
 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439,799,966.55

减:发行费用                                                       5,120,395.32

募集资金净额                                                     434,679,571.23
减:金沙项目                                                                            92,000,000.00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22,243,181.14

减: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30,403,871.36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9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                                                                                131,854.16

减:手续费                                                                                        1,024.50

加:防止久悬户转入                                                                                  10.00

减:补流账户销户结余转出补充流动资金                                                              5,134.87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结余                                                           44,958.52

       备注:因相关方提起诉讼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导致被划扣 113,265.00 元(含公司
  为防止久悬账户转入的 10 元自有资金,公告编号:2024-047)。

       (三)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净额          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备注

金沙项目                       304,275,699.87         114,243,181.14

                                                                        累计实际投入金额包含累计收到的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30,403,871.36         130,409,006.23
                                                                        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

合计                           434,679,571.23         244,652,187.37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44,652,187.37
  元,募集资金的使用比例为 56.28%。
       (四)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贵州金九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沙项目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元证券”)、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44,958.52 元,专
  项账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账户余额          备注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060********8270                 0     已注销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060********8246          48.41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   贵州金九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060********8136         44,910.11

           合计                                                                         44,958.52

      备注:鉴于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办理完成了 0601201000378270 账户的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
 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因相关方提起诉讼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导致
 被划扣 113,265.00 元(含公司为防止久悬账户转入的 10 元自有资金,公告编号:2024-047)。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前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金沙项目实施机构——金沙县水务局的通知要求,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金沙项目建设
 期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
 元证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73)。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根据金沙县政府的通知要求,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拟对
 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建设期(调整前)    建设期(首次调整)       建设期(本次调整)         备注

        金沙项目           两年           2024 年 12 月 30 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近期,金沙项目公司收到了金沙县水务局转来的金沙县政府通知文件,项目
 施工期间由于受河道汛期、征地进度慢、项目调整验收付费模式等因素影响,致
 使建设期将满而项目未完工,金沙县政府决定将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根据金沙县政府的通知要求,结合金沙项目目前实际建设情况,公司经过审
 慎研究,拟将金沙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金沙项目是金沙县重点实施的改善人居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和政策导向,
 项目建设完成后有利于缓解目前河道环境现状,保护水资源,实现城市发展和防
 洪减灾目标、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和水质保护的需要,也是金沙县推进新型城镇化、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工程。通过建设运营该项目,也有利
 于提升公司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是公司根据金沙县政府的要求,从实际出发,针对
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建设期的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
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
关规定。公司将根据调整后计划,持续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管理,全力推进项目建
设,确保募投项目按照计划顺利实施。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
将金沙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金沙县政府要求作出的慎重决定,符合项目的
实际情况,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正平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