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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蟠科技: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Blue Oval Battery Park, Michigan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2025-01-11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 Blue Oval Battery Park, Michigan

                      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同类型及金额: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孙公司LBM NEW ENERGY (AP) PTE. LTD.(以下简称“锂源(亚太)”)与Blue
Oval Battery Park, Michigan(以下简称“Blue Oval”)签署了《供应协议》(以下
简称“协议”)。协议约定,由锂源(亚太)向Blue Oval销售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为期五年,具体单价由双方根据本协议条款逐月确定,本合同达到《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
     合同签署日期:2025年1月10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
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履行了签订本协议的内部
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协议为日常经营相关的销售合同,公司签订
本协议有助于与下游合作伙伴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有助于公司产品的稳定销售,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若该合同能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对公司各年度业绩产生的影响请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合作期限较长,且已对产品规格、产品数量、交付时间
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可能存在未能及时供货、产品质
量不达要求等情况,导致公司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2、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
客户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实际销售数量、
金额及收入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预计的销售金额不构成业务承诺或业绩
预测。
    3、本合同存在一定时间的交货周期,具体收入需根据合同履约、交货进度
逐步体现,收入确认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
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孙公司锂源(亚太)与Blue Oval签署了《供应协议》。协议约定,
由锂源(亚太)自2026年至2030年向该集团销售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具体单价由
双方根据本协议条款逐月确定,本合同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的披露标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履行了签订本协议的内部审批
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Blue Oval Battery Park, Michigan的主营业务为生产制造电动汽车所需的电
池。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资信
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
    买方:Blue Oval Battery Park, Michigan
    卖方:LBM NEW ENERGY (AP) PTE. LTD.
    买方和卖方可分别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2、采购订单
    买方将根据其发出的采购订单(简称“采购订单”)不时向卖方购买产品或
服务。
    3、合同签署日及有效期
    本协议已由双方授权代表于2025年1月9日签署,有效期至供应开始日满5年
(以下简称“初始供应期”)。本协议将自动续期,每次为期1年(任何此类自动
续期,称为“延长供应期”,与初始供应期合称为“供应期”)。除非双方另有书
面约定,否则每个延长供应期应适用适用于前一个供应期的相关条款。
    4、合同标的
    合同约定自2026年至2030年期间向Blue Ova销售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5、定价方式
    销售价格受原材料波动影响,双方将依据本协议条款逐月确认。
    6、销售及采购义务
    买卖双方依据约定的交易数量做出了“最大供应量承诺”及“最低采购量
承诺”,其中卖方应保证并维持货物数量,使其达到初始预测量的115%。双方
各自承担最大供应量及最低采购量的合同义务。
    7、交货时间、地点
    卖方应按指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交货期限交货。
    8、违约责任
    若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能按协议约定条款执行的,违约方需按照协议约
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争议解决
    买卖双方在订单方面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订
单受买方主要营业场所的法律管辖。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为日常经营相关的销售合同,公司签订本协议有助于与下游合作伙伴
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有助于公司产品的稳定销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若
该合同能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各年度业绩产生的
影响请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上述
合同对方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五、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合作期限较长,且已对产品规格、产品数量、交付时间
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可能存在未能及时供货、产品质
量不达要求等情况,导致公司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2、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
客户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实际销售数量、
金额及收入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预计的销售金额不构成业务承诺或业绩
预测。
    3、本合同存在一定时间的交货周期,具体收入需根据合同履约、交货进度
逐步体现,收入确认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
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