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1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终止项目名称:“年产 10 万吨染料及中间体产业转型提升技术改 造项目”及“年产 3000 吨 1-氨基蒽醌技术改造项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1 日,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合计 33,453.37 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及扣减手续费净额累计人民币 7,517.34 万元,具体金额以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后,募集 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 理。未来公司将积极筹划、寻找合适的投资方向,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 分析,在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履 行审批及披露程序后使用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8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6月向社会公 开发行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每股17.20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 人 民 币 172,000.00 万 元 , 扣 除 相 关 发 行 费 用 后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63,248.2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42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公 司本次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投入以 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其中: 其中: 拟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建设投资 流动资金 资金 年产 11250 吨高性能分散染料、 7500 吨高溶解性高强度酸性系列 染料、11250 吨高溶解性高强度直 66,840.00 62,598.00 4,266.00 46,840.00 接系列染料、10000 吨活性系列染 料项目 年产 3000 吨 1-氨基蒽醌技术改 12,000.00 10,990.00 1,010.00 12,000.00 造项目 年产 2 万吨 H-酸(二期)生产线 30,818.00 27,158.00 3,660.00 26,318.00 技改项目 年产 3 万吨活性染料扩能技术改 32,108.00 29,064.90 3,043.10 28,090.24 造项目 补充营运资金 50,000.00 - - 50,000.00 合计 191,766.00 129,810.90 11,979.10 163,248.24 2018年11月15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原在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3万吨活性染 料扩能技术改造项目”中的280,902,400.00元募集资金调整用于杭州吉华江东化 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染料及中间体产业转型提升技术改造项目”。2019年5 月21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相关政策要求,以及国内外 市场环境和需求发生变化,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原项目“年产11250吨高性能分散 染料、7500吨高溶解性高强度酸性系列染料、11250吨高溶解性高强度直接系列 染料、10000吨活性系列染料项目”和“年产2万吨H-酸(二期)生产线技改项目” 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息)全部用于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业的发展,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吉华集团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62),《吉华集团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一)截至 2024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已 累计投入金额与承 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年产 3000 吨 1-氨基蒽醌技术改造项目 12,000.00 12,000.00 年产 10 万吨染料及中间体产业转型提升 28,090.24 14,154.20 13,936.04 技术改造项目 年产 11250 吨高性能分散染料、7500 吨高 溶解性高强度酸性系列染料、11250 吨高 46,840.00 10,868.41 35,971.59 溶解性高强度直接系列染料、10000 吨活 性系列染料项目(项目终止) 年产 2 万吨 H-酸(二期)生产线技改项目 26,318.00 26,318.00 (项目终止) 补充营运资金 50,000.00 50,000.00 合计 163,248.24 75,022.61 88,225.63 注:2019年度公司终止“年产11250吨高性能分散染料、7500吨高溶解性高 强度酸性系列染料、11250吨高溶解性高强度直接系列染料、10000吨活性系列染 料项目”和“年产2万吨H-酸(二期)生产线技改项目”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剩余资金和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66,852.20万元,公司将上述资金连同终 止后产生的利息收益2,551.7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业的发 展,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1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杭州银行萧山支行 3301040160011363788 165.41 年产 10 万吨染料及中间体产业转型提升技术改造项目 杭州银行萧山城厢支行 3301040160007437778 117.96 年产 3000 吨 1-氨基蒽醌技术改造项目 合计 283.37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1 日,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序号 合作方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起止日期 1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元宝系列 111 期收益凭证 6,000.00 2024-10-22~2025-4-21 2 杭州银行萧山城厢支行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3,700.00 2024-11-1~2025-5-6 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龙鼎定制 1674 期收益凭证产品 3,000.00 2024-11-21~2025-11-18 4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龙鼎定制 1750 期收益凭证产品 1,500.00 2024-12-20~2025-12-19 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龙鼎定制 1325 期收益凭证产品 4,000.00 2024-7-29~2025-4-29 6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龙鼎定制 1675 期收益凭证产品 3,500.00 2024-11-21~2025-11-18 合计 21,700.00 截至2024年12月21日本公司使用11,4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 三、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年产 10 万吨染料及中间体产业转型提升技术改造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年产 10 万吨染料及中间体产业转型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系将自主知 识产权专利技术进行产业化,集成染料绿色关键共性工艺创新技术,使产品具有 高新精尖、低污染、高附加值及环保节能型等特点。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对“年产 10 万吨染料及中间体产业转型提升技术改造项 目”中的二期项目建设期进行延长,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1 日,“年产 10 万吨染料及中间体产业转型提升技术改 造项目”累计投入募集金额 14,154.20 万元,投资进度 50.39%。 2、拟终止的具体原因 (1)“年产 10 万吨染料及中间体产业转型提升技术改造项目”在实施过程 中,为减少整体改造对公司产能影响,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已完成,二期 项目主要为一期项目的配套,目前二期项目仍处于报批阶段,受化工政策及属地 政府对区域转型提升要求的影响,报批的进展非常缓慢。 (2)公司所处染料行业产能过剩,产品同质化竞争激烈,产品毛利逐年下 降,受整个染料产业链周期下行的影响,二期项目的预期市场效益已无法达到投 资初期的预期,若染料行业下游继续萎缩,同行竞争进一步加剧,本项目存在无 法实现效益的可能。 (3)“年产 10 万吨染料及中间体产业转型提升技术改造项目”二期项目的 终止,并不会影响一期项目的正常生产,也不会影响公司其他产线的正常生产, 公司现有产能和产品能够满足市场竞争需要。 综合上述政府政策、市场环境、项目效益及公司实际运营等因素,公司经审 慎评估,为降低项目投资风险、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回报,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拟终止该项目。 (二)年产 3000 吨 1-氨基蒽醌技术改造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年产3000吨1-氨基蒽醌技术改造项目”的产品1-氨基蒽醌是一种染料中 间体,用于合成溴氨酸、1-氨基-2-溴-4-羟基蒽醌等中间体,也用于合成分散、 活性、还原、溶剂染料和有机颜料,是公司向上游的自然延伸,建成投产后将完 善公司相关原材料的内部配套能力,实现业务协同。 2022年12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议案》,对“年产3000吨1-氨基蒽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期进行延 长,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吉华集团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截至2024年12月21日,“年产3000吨1-氨基蒽醌技术改造项目”累计投入 募集金额0万元,投资进度0。 2、拟终止的具体原因 (1)“3.21”响水事故后,江苏省化工行业政策发生了较大变动,要求暂停 含高危工艺(如硝化工艺)项目的实施,并对含高危工艺的新改扩建项目提出了 新的标准和要求。公司“年产 3000 吨 1-氨基蒽醌技术改造项目”含硝化工艺, 属于含高危工艺项目,根据相关主管部门要求,需暂停本项目的实施。为等待政 策环境的转暖,公司已经对本募投项目延期 2 年,目前政策仍没有转暖的迹象。 (2)1-氨基蒽醌为染料产品的主要原料之一,公司“年产 3000 吨 1-氨基 蒽醌技术改造项目”主要用于延伸公司产业链,提高公司产品的内部配套能力, 在项目延期期间,公司多次组织相关人员赴内蒙古、宁夏、甘肃等项目仍能被政 策允许的化工园区考察,积极研究论证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可行性,但受制 于北部和中西部地区的水资源和环保容纳能力,北部和中西部地区化工园不适合 本项目落地。 (3)公司所处染料行业产能过剩,产品同质化竞争激烈,产品毛利逐年下降, 受整个染料产业链周期下行的影响,目前 1-氨基蒽醌的预期市场效益已无法达 到投资初期的预期,若染料行业下游继续萎缩,同行竞争进一步加剧,本项目存 在无法实现效益的可能。 (4)公司现有产线及供销体系能够满足生产需要,产品和产能能够满足市场 需要,公司“年产 3000 吨 1-氨基蒽醌技术改造项目”终止对公司的正常生产 和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综合上述政府政策、市场环境、项目效益及公司实际运营等因素,公司经审 慎评估,为降低项目投资风险、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回报,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拟终止该项目。 (三)募投项目终止后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截至2024年12月21日,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合计33,453.37 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及扣减手续费净额累计人民币7,517.34万元,具体 金额以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 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后,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 集资金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未来公司将积极筹划、寻找合适的投资方向, 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在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 力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后使用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益。 (四)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终止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业务发展和当前市 场环境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终止。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系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公司整体发展情况及当前的市场情 况,本着有利于提高股东回报及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所做的调整。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吉华集团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 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机 构对公司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