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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华集团:吉华集团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1-23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8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新世纪大道 1766 号集团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0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42,241,77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5.7904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沈迪利先生出席会议,财务总监张颖辉女士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41,346,313         99.6303         790,800           0.3264 104,660               0.0433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2.01         章炳骏         239,000,319                 98.6618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2,575,780       74.2034     790,800    22.7814     104,660      3.0152
2.01                章炳骏                 229,786        6.6197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成、赵小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3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