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峰汽车: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2025-01-09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独立董
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推举,会议由独立董事许汉友
先生主持。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会议形
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以上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许汉友、乐宏伟、张书桥
2025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