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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麦迪科技:麦迪科技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2025-01-28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情况概述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迪科技”、“公司”或“上
市公司”)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向绵阳市安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建投资”)出售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炘皓新能源”)100%股
权和向苏州炘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炘诺”)出售麦迪电力科
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迪电力”)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2024 年 11 月 27 日、2024 年 12 月 13 日分别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炘皓新能源、麦迪电力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
毕,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成。

   二、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出售的炘皓新能源 10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办理
完毕,炘皓新能源取得了绵阳市安州区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局核发的新的《营业
执照》。本次交易出售的麦迪电力 10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麦迪电力取
得了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新的《营业执照》。
   (二)交易对价的支付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的补充合同》,本次交易出售的炘皓新能源 100%股权的
交易对价为 59,741.63 万元,麦迪电力 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3,749.68 万元,
其中麦迪电力的股权转让款与上市公司对麦迪电力的 2,691.52 万元应付款项相
抵销,即苏州炘诺实际应向上市公司支付的现金股权转让价款合计 1,058.16 万
元。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款分两期支付。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安建投资支付的炘皓新能源第一期股权转让
款 30,468.23 万元,收到苏州炘诺支付的麦迪电力第一期股权转让款 539.66 万
元,共计 31,007.89 万元,第一期股权转让款已全部支付。剩余款项将根据《股
权转让合同的补充合同》约定进行予以支付。
   (三)后续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相关后续事项主要包括:
   1、上市公司尚待根据《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的补充合同》约定收
取本次交易剩余股权转让价款;
   2、上市公司尚待根据《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的补充合同》约定以
及《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5]0075 号)、
《麦迪电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5]0074 号)的
审计结果支付本次交易过渡期内剩余亏损款项;
   3、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尚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等;
   4、上市公司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
易的后续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其实施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安建投资、苏州炘诺已按照
《股权转让合同的补充合同》的约定支付了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本次交易的实
施符合本次交易协议及《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相关方尚需办理本核
查意见所述后续事项。
   3、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
的情况。
   4、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变更的情形,该等情形变更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5、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因本次交易而导致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
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违规占用的情形;除已披露的上市公司为标的公司提供担
保且已取得安投集团提供反担保的情形外,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为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6、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生效条件已全部满足,交易各方正在履行相关协议,
各承诺相关方正在履行相关承诺,未发生违反相关协议或承诺的情形。
   7、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
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合规性风险和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意见
   法律顾问认为:
   “(一)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交易各方有权按照相关批准及授
权实施本次交易。
   (二)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转让款已按照《股权转让合同》《补充合同》的约
定进行支付,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已办理完毕,本次交
易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
   (三)交易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补充合同》已生效并正在履行;相
关承诺主体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形,相关承诺主体将
继续履行其尚未履行完毕的各项承诺。
   (四)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重大差
异。
   (五)在交易各方按照已签署的相关协议、相关承诺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的情
况下,本次交易的履行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四、备查文件
   1、《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报告书》;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