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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鸿高科: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5-01-04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5-002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会有关情况



1. 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 年 1 月 15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5008     长鸿高科           2025/1/8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宁波定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 65.87%股份
的股东宁波定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 2025 年 1 月 3 日提出临时提
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
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5 年 1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孙公司广西长鸿就购买贺州市平桂区正鑫投
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的尾款以及相应的利息、费用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定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关于提议增加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议案的函》,为提高
决策效率,提议将《关于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1 月 1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高新区新晖路 102 号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 月 15 日
                  至 2025 年 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
         议案》
 2       《关于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3.00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3.01    选举张亭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议案 3 经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议案 2 经 2025 年 1 月 3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1 月 4
   日刊登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议案 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2、议案 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4 日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5 年 1 月 15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               《关于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3.00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张亭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