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明新旭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2025-02-08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
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查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田景岩先生、张惠忠先生、费锦红
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其中张惠忠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
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等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要求。
    此外,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提名田景岩先生、张惠
忠先生、费锦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