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8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1,533,836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1,533,836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9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股份发行核准及发行登记情况 2022 年 11 月 1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向江西 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九丰能源”)下发了《关 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 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 等发行股份、可转 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27 号)。 根据上述核准批复,公司向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四川远丰森泰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能源”或“标的公司”)原全体股东(以下 简称“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森泰能源 100%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购买资产”或“本次交易”)。 2022 年 12 月 29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购买资产向交易对方发行的 5,256,212 股公司股份已完成 登记。 (二)股份发行明细及锁定期安排 1、本次发行股份明细及法定锁定期如下: 1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法定锁定期 持有股份数量 序号 名称 (月) (股) 1 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 12 895,657 2 李婉玲 12 524,000 3 李鹤 12 511,316 4 成都万胜恒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2 483,890 5 彭嘉炫 12 413,098 6 洪青 12 395,176 7 高道全 12 395,176 8 西藏君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12 268,827 9 韩慧杰 12 261,646 10 高晨翔 12 203,233 11 赵同平 12 95,971 12 施春 12 78,976 13 杨小毅 12 67,207 12 40,323 14 何平 36 13,442 12 35,843 15 范新华 36 13,442 16 樊玉香 36 44,804 17 郭桂南 12 40,412 18 王秋鸿 12 40,181 19 苏滨 12 35,843 20 曾建洪 12 29,371 21 李东声 12 26,882 22 陈菊 12 24,002 23 陈才国 12 23,842 24 周厚志 12 21,445 25 张东民 12 20,298 26 周涛 12 17,921 27 周剑刚 12 17,921 28 刘名雁 36 17,921 29 艾华 12 17,563 30 张大鹏 12 16,398 2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31 刘新民 12 13,441 32 许文明 36 12,578 33 刘小会 12 12,545 34 李晓彦 12 11,649 35 张忠民 12 9,857 36 杨敏 36 8,960 37 刘志腾 12 8,960 38 李小平 12 8,960 39 陈昌斌 12 8,960 40 唐永全 12 8,960 41 崔峻 36 7,168 42 张宸瑜 36 6,272 43 顾峰 12 6,272 44 陈财禄 12 5,555 45 丁境奕 36 5,376 46 蔡贤顺 12 4,480 47 吴施铖 12 4,480 48 罗英 36 3,584 49 邓明冬 12 3,584 50 张伟 36 3,584 51 田礼伟 36 3,584 52 李豪彧 12 2,688 53 冯耀波 36 2,688 合计 5,256,212 注:上述“法定锁定期”详见“一、(二)、2、锁定期安排”,其中何平、范新华分别持有不同 法定锁定期的股份。 2、锁定期安排 根据《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 案)(修订稿)》及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锁定期安排如下: 如至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交易对方用以认购本次 发行的股份的森泰能源股份的持续持有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其在本次交易中对应取得 3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至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在 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交易对方用以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的森泰能源股份的持 续持有时间超过 12 个月(包含 12 个月)的,其在本次交易中对应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具体解锁事宜安排如下: (1)除上述法定锁定期要求外,针对法定锁定期为 12 个月的业绩承诺方,满足前 述法定锁定期要求的同时,在标的公司完成业绩承诺的情况下,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 上市公司股份,按照如下方式解锁: ① 通过本次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上市满 12 个月,且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22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解锁比例为一个分数,其分子为 2022 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与 15,031.74 万元的孰低值,分母为 47,581.75 万元,并向下以 5% 为整数单位取整计算; ② 通过本次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上市满 24 个月,且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23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累计解锁比例为一个分数,其分子 为 2022 年度与 2023 年度实现的累计实际净利润与 30,660.74 万元的孰低值,分母为 47,581.75 万元,并向下以 5%为整数单位取整计算; ③ 通过本次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在业绩承诺期(2022 年-2024 年) 届满,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 2024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以及《减值测 试报告》,交易对方所持尚未解锁的股份,在交易对方完成业绩补偿、减值补偿及/或声 明保证义务(如有)后全部解锁。 (2)除上述法定锁定期要求外,针对获得上市公司股份交易对价且法定锁定期为 36 个月的相关交易对方,其通过本次购买资产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发行上市满 36 个 月,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 2024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以及《减值测试 报告》,在交易对方完成业绩补偿、减值补偿及/或声明保证义务(如有)后全部解锁。 (3)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股票后的锁定期,与在本 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相同。 3、本次限售股解锁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交易对手方对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 报告》(以下简称“《专项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 440A001290 号),森泰能 4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源 2022 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413.87 万元。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以 下简称“《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4)第 E00382 号),森泰能源 2023 年 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469.87 万元。 根据业绩承诺履行情况及锁定期安排,相关股东通过公司本次购买资产取得的法定 锁定期为 12 个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可按 30%解锁比例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由 625,414,024 股变更至 644,726,58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9,610,151 股,无限售条件股份 635,116,429 股。公 司总股本数量变化情况如下: 2022 年 11 月 10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公司向森泰能源原全体股东发行股 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森泰能源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就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发行的 5,256,212 股公司股份及可转债“九 丰定 01”完成登记,登记后的总股本为 625,414,024 股;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就本 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可转债“九丰定 02”完成登记。 1、自限售股形成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可转债累计转股新增股本数量 为 16,964,056 股。 2、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6 月 21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授权 日,向 1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48,500 股限制性股票,向 1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48,500 份股票期权。2024 年 7 月 25 日,上述 2,348,500 股限制性股票已完成登记。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总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具体如下: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5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若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和可转债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 持有用于认购该等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标的公司的权益时间超过 12 个月的,则以 该部分权益对应的上市公司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自新增股份上市或可转债发行之日 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持有用于认购该等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标的公司的权益 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则该部分权益对应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或可转债发行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2、本次重组结束后,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基于本次重组而享有的九丰能源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3、若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基于本次重组所取得股份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 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 应调整。 4、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 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533,836 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9 日(星期四);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截至本公告 持有限售股占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日持有限售 公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股数量(股) 1 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 626,960 0.0972% 268,697 358,263 2 李婉玲 366,800 0.0569% 157,200 209,600 3 李鹤 357,922 0.0555% 153,395 204,527 4 成都万胜恒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38,723 0.0525% 145,167 193,556 5 彭嘉炫 289,169 0.0449% 123,929 165,240 6 洪青 276,624 0.0429% 118,553 158,071 7 高道全 276,624 0.0429% 118,553 158,071 8 西藏君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188,179 0.0292% 80,648 107,531 9 韩慧杰 183,153 0.0284% 78,494 104,659 6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10 高晨翔 142,264 0.0221% 60,970 81,294 11 赵同平 67,180 0.0104% 28,791 38,389 12 施春 55,284 0.0086% 23,693 31,591 13 杨小毅 47,045 0.0073% 20,162 26,883 14 何平 41,669 0.0065% 12,097 29,572 15 范新华 38,533 0.0060% 10,753 27,780 16 郭桂南 28,289 0.0044% 12,123 16,166 17 王秋鸿 28,127 0.0044% 12,054 16,073 18 苏滨 25,091 0.0039% 10,753 14,338 19 曾建洪 20,560 0.0032% 8,811 11,749 20 李东声 18,818 0.0029% 8,064 10,754 21 陈菊 16,802 0.0026% 7,200 9,602 22 陈才国 16,690 0.0026% 7,152 9,538 23 周厚志 15,012 0.0023% 6,433 8,579 24 张东民 14,209 0.0022% 6,089 8,120 25 周涛 12,545 0.0019% 5,376 7,169 26 周剑刚 12,545 0.0019% 5,376 7,169 27 艾华 12,295 0.0019% 5,269 7,026 28 张大鹏 11,479 0.0018% 4,919 6,560 29 刘新民 9,409 0.0015% 4,032 5,377 30 刘小会 8,782 0.0014% 3,763 5,019 31 李晓彦 8,155 0.0013% 3,495 4,660 32 张忠民 6,900 0.0011% 2,957 3,943 33 刘志腾 6,272 0.0010% 2,688 3,584 34 陈昌斌 6,272 0.0010% 2,688 3,584 35 李小平 6,272 0.0010% 2,688 3,584 36 唐永全 6,272 0.0010% 2,688 3,584 37 顾峰 4,391 0.0007% 1,881 2,510 38 陈财禄 3,889 0.0006% 1,666 2,223 39 吴施铖 3,136 0.0005% 1,344 1,792 40 蔡贤顺 3,136 0.0005% 1,344 1,792 7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41 邓明冬 2,509 0.0004% 1,075 1,434 42 李豪彧 1,882 0.0003% 806 1,076 合计 3,605,868 0.5593% 1,533,836 2,072,032 注:上述限售股仅包括因前述购买资产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项目 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9,610,151 -3,050,662 6,559,489 其中:非公开发行股份 3,722,387 -1,533,836 2,188,551 可转债转股股份 3,539,264 -1,516,826 2,022,438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35,116,429 3,050,662 638,167,091 股份总额 644,726,580 0 644,726,580 注:上述股份数量按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计算。部分可转债转股股份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份同日解除限售,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可转 债解除锁定前转股产生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就公司非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上市 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交易中非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独立财务顾问对该 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 核查意见》。 8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4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