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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丰能源: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的公告2025-01-04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0

转债代码:110815               转债简称:九丰定 01

转债代码:110816               转债简称:九丰定 02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
                        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部分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的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
“转债”)简称为“九丰定 01”,转债代码为“110815”,挂牌转让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9
日。
     本次部分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的定向可转债为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九丰能源”)购买资产所发行的部分定向可转债,解除
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数量为 2,819,730 张,面值为 100 元/张。


       一、本次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的定向可转债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核准及发行登记情况

    2022 年 11 月 1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向公司
下发了《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 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 等发行
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27 号)。
    根据上述核准批复,公司向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四川远丰森泰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能源”或“标的公司”)原全体股东(以下
简称“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森泰能源 100%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购买资产”或“本次交易”)。
    2022 年 12 月 29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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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券登记证明》,公司本次购买资产向交易对方发行的 10,799,973 张可转债已完成登记。
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079,997,300 元,转债代码为
“110815”,转债简称为“九丰定 01”。

      (二)可转债发行明细及锁定期安排

      1、本次发行可转债明细及法定锁定期如下:

                                               法定锁定期   持有可转债    持有可转债金额
序号                      名称
                                                (月)        (张)           (元)
 1      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            12          1,840,308        184,030,800
 2      李婉玲                                    12          1,076,663        107,666,300
 3      李鹤                                      12          1,050,602        105,060,200
 4      成都万胜恒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2            994,249         99,424,900
 5      彭嘉炫                                    12            848,794         84,879,400
 6      洪青                                      12            811,970         81,197,000
 7      高道全                                    12            811,970         81,197,000
 8      西藏君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12            552,360         55,236,000
 9      韩慧杰                                    12            537,604         53,760,400
 10     高晨翔                                    12            417,584         41,758,400
 11     赵同平                                    12            197,192         19,719,200
 12     施春                                      12            162,272         16,227,200
 13     杨小毅                                    12            138,090         13,809,000
                                                  12             82,854          8,285,400
 14     何平
                                                  36             27,618          2,761,800
                                                  12             73,647          7,364,700
 15     范新华
                                                  36             27,618          2,761,800
 16     樊玉香                                    36             92,060          9,206,000
 17     郭桂南                                    12             83,034          8,303,400
 18     王秋鸿                                    12             82,561          8,256,100
 19     苏滨                                      12             73,648          7,364,800
 20     曾建洪                                    12             60,349          6,034,900
 21     李东声                                    12             55,236          5,523,600
 22     陈菊                                      12             49,317          4,931,700
 23     陈才国                                    12             48,988          4,898,80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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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周厚志                                       12             44,064          4,406,400
 25      张东民                                       12             41,707          4,170,700
 26      周涛                                         12             36,824          3,682,400
 27      周剑刚                                       12             36,824          3,682,400
 28      刘名雁                                       36             36,824          3,682,400
 29      艾华                                         12             36,087          3,608,700
 30      张大鹏                                       12             33,693          3,369,300
 31      刘新民                                       12             27,618          2,761,800
 32      许文明                                       36             25,844          2,584,400
 33      刘小会                                       12             25,776          2,577,600
 34      李晓彦                                       12             23,935          2,393,500
 35      张忠民                                       12             20,253          2,025,300
 36      杨敏                                         36             18,411          1,841,100
 37      刘志腾                                       12             18,411          1,841,100
 38      李小平                                       12             18,411          1,841,100
 39      陈昌斌                                       12             18,411          1,841,100
 40      唐永全                                       12             18,411          1,841,100
 41      崔峻                                         36             14,729          1,472,900
 42      张宸瑜                                       36             12,888          1,288,800
 43      顾峰                                         12             12,888          1,288,800
 44      陈财禄                                       12             11,415          1,141,500
 45      丁境奕                                       36             11,047          1,104,700
 46      蔡贤顺                                       12              9,206            920,600
 47      吴施铖                                       12              9,206            920,600
 48      罗英                                         36              7,364            736,400
 49      邓明冬                                       12              7,364            736,400
 50      张伟                                         36              7,364            736,400
 51      田礼伟                                       36              7,364            736,400
 52      李豪彧                                       12              5,523            552,300
 53      冯耀波                                       36              5,523            552,300
                             合计                                10,799,973      1,079,997,300
      注:上述“法定锁定期”详见“一、(二)、2、锁定期安排”,其中何平、范新华分别持有不同法
定锁定期的可转债。

      2、锁定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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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
案)(修订稿)》及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可转债“九丰定 01”及其转为股票后
的锁定期安排如下:
    如至本次交易发行可转债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交易对方用以认购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的森泰能源股份的持续持有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其在本次交易中对应取
得的上市公司可转债,自可转债发行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至本次交易发行的可转
债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交易对方用以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森泰能源股
份的持续持有时间超过 12 个月(包含 12 个月)的,其在本次交易中对应取得的上市公
司可转债,自可转债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具体解锁事宜安排如下:
    (1)除上述法定锁定期要求外,针对法定锁定期为 12 个月的业绩承诺方,满足前
述法定锁定期要求的同时,在标的公司完成业绩承诺的情况下,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
上市公司可转债,按照如下方式解锁:
    ① 通过本次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满 12 个月,且具有
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22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解锁比例为一个分
数,其分子为 2022 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与 15,031.74 万元的孰低值,分母为 47,581.75
万元,并向下以 5%为整数单位取整计算;
    ② 通过本次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满 24 个月,且具有
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23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累计解锁比例为一
个分数,其分子为 2022 年度与 2023 年度实现的累计实际净利润与 30,660.74 万元的孰
低值,分母为 47,581.75 万元,并向下以 5%为整数单位取整计算;
    ③ 通过本次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业绩承诺期(2022 年-
2024 年)届满,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 2024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以及
《减值测试报告》,交易对方所持尚未解锁的股份,在交易对方完成业绩补偿、减值补偿
及/或声明保证义务(如有)后全部解锁。
    (2)除上述法定锁定期要求外,针对获得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对价且法
定锁定期为 36 个月的相关交易对方,其通过本次购买资产所取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完成满 36 个月,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 2024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以
及《减值测试报告》,在交易对方完成业绩补偿、减值补偿及/或声明保证义务(如有)
后全部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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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股票后的锁定期,与在本
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相同。

    3、本次可转债解除锁定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交易对手方对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
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 440A001290 号),森泰能源 2022 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413.87 万元。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
师报(核)字(24)第 E00382 号),森泰能源 2023 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469.87 万元。
    根据业绩承诺履行情况及锁定期安排,相关可转债持有人通过公司本次购买资产取
得的法定锁定期为 12 个月的可转债可按 30%比例解除锁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部分可转债持有人已使用部分限售可转债进行转股,因此本
次可转债解除锁定比例不变,数量相应调整。同时,可转债本次解除锁定前转股产生的
限售股将按比例解除锁定,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部分可转债解除锁定前转股产生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二、本次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的定向可转债持有人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的相关可转债持有人关于可转债锁定期的承诺具体
如下: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若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和可转债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
持有用于认购该等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标的公司的权益时间超过 12 个月的,则以
该部分权益对应的上市公司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自新增股份上市或可转债发行之日
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持有用于认购该等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标的公司的权益
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则该部分权益对应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或可转债发行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2、本次重组结束后,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基于本次重组而享有的九丰能源送红股、


                                        5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3、若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基于本次重组所取得股份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
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
应调整。
    4、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的可转债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承诺,
不存在影响本次定向可转债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挂牌转让情况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80 号》及相关锁定期安排,公
司发行的部分定向可转债“九丰定 01”将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
    2、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数量为 2,819,730 张,面值为 100 元/张。
    3、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挂牌转让日期:2025 年 1 月 9 日(星期四)。
    4、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明细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持有的   本次解除锁定的
   序号                     名称
                                                 限售可转债(张)     可转债(张)
    1      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                1,288,218           552,090
    2      李婉玲                                          753,673           323,000
    3      李鹤                                            735,422           315,180
    4      彭嘉炫                                          594,164           254,640
    5      洪青                                            568,380           243,590
    6      高道全                                          528,870           226,650
    7      高晨翔                                          292,314           125,270
    8      西藏君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386,660           165,710
    9      韩慧杰                                          376,324           161,280
    10     杨小毅                                           96,670            41,430
    11     赵同平                                          138,042            59,160
    12     施春                                            113,592            48,680
    13     何平                                             85,622            24,850
    14     郭桂南                                           58,124            24,910
    15     范新华                                           79,175            22,090

                                            6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16   王秋鸿                                         57,801            24,770
    17   苏滨                                           51,558            22,090
    18   曾建洪                                         42,249            18,100
    19   李东声                                         38,666            16,570
    20   陈菊                                           34,527            14,790
    21   陈才国                                         34,298            14,690
    22   周厚志                                         30,854            13,220
    23   张东民                                         29,197            12,510
    24   周剑刚                                         25,784             11,050
    25   艾华                                           25,267            10,820
    26   李晓彦                                         16,755              7,180
    27   张大鹏                                         23,593             10,110
    28   刘新民                                         19,338              8,280
    29   刘小会                                         18,046              7,730
    30   陈昌斌                                         12,891              5,520
    31   张忠民                                         14,183              6,070
    32   李小平                                         12,891              5,520
    33   唐永全                                         12,891              5,520
    34   陈财禄                                          7,995              3,420
    35   顾峰                                            9,028              3,860
    36   蔡贤顺                                          6,446              2,760
    37   吴施铖                                          6,446              2,760
    38   李豪彧                                          3,873              1,650
    39   邓明冬                                          5,164              2,210
                     合计                             6,634,991         2,819,730


    四、中介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九
丰定 01”本次部分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九丰定 01”本次部分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的要求;“九丰定 01”本次部分解除锁定的数量和挂牌转让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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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规及限售承诺;公司对“九丰定 01”本次部分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本独立财务顾问对该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
转让事项的核査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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