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鼎光电:力鼎光电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5-03-01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2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1月24日,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对内
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4年7月24日至2025年1月24日,以下简称“自
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5年2月7日出具的《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对象
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监事何耀莉女士配偶朱*国先生在自查期间卖出公司股份 3,300 股,
其卖出行为系其个人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未有任
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
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本次284名激励对象之中有135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交易过公司股
票,该135名激励对象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其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系均属
于个人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及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后进行的操作,
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获知公司激励计划实施时间、详细方案及具体内容等内
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前述在自查期间交易公司股票的核查对象均出具了声明书,保证不存在利用
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如若存在违反《管理办法》相关规
定的,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
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
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