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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方新材: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5-01-23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5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杨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公司监事彭
       志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15,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杨翔先生和彭志勇先生因自身资金需要,
       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
       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 12,500 股和 78,750 股,不超过其所持股份的
       2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持股数量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称                                      (股)
                                                                  IPO 前取得:40,000 股
杨翔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0,000       0.03%
                                                                  其他方式取得:10,000 股
                                                                  IPO 前取得:300,000 股
彭志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15,000       0.18%
                                                                  其他方式取得:15,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份来     拟减持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名称 数量(股) 持比例                                    价格区间          源          原因

                                              1
杨翔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2025/2/21   按市场价格   公司首次公开发    个人资
        12,500 股   0.007%     不超过:12,500 ~                       行前持有的股份    金需求
                               股             2025/5/20                及其他方式取得
                                                                       的股份
彭志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2025/2/21   按市场价格   公司首次公开发    个人资
勇      78,750 股   0.046%     不超过:78,750 ~                       行前持有的股份    金需求
                               股             2025/5/20                及其他方式取得
                                                                       的股份


       注:1、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情况,本减持计划将按规定暂
       停实施,并至可再次实施本减持计划为止。
           2、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3、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
       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监事杨翔、彭志勇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
       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3、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2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监事本次减持计划系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将根据
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具体减
持的数量和价格等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监事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
本次减持事项,并及时履行后续进展的相关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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