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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 (60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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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15:00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伟时电子: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5-03-15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7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5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 容 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 2024 年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46,699,335.10 元,减去本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4,669,933.51 元,加上 2024 年初
未分配利润 305,909,103.44 元,减去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28,945,350.56 元,期末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18,993,154.47 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拟以公司的总股本 212,833,4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5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11,705,840.30 元(含
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11,705,840.30 元;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0 元,现
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11,705,840.3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
例 20.91%。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
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 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 11,705,840.3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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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
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
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1,705,840.30      58,883,000.83   21,082,852.3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55,984,069.63 118,004,726.54 96,144,087.19

(元)

本 年 度 末 母 公 司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318,993,154.47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91,671,693.43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

额(元)

最 近 三 个 会 计 年 度 平 均 净 利 润 90,044,294.45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91,671,693.43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否

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

元

现金分红比例(%)                       101.81%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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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否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
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984,069.63 元,拟分配
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以现金为对价,当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11,705,840.3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说
明如下:
    (一)公司主要从事背光显示模组、液晶显示模组、智能显示组件等产品研发、
生产、销售,形成了以车载显示产品为核心,数码相机、VR、游戏机等消费电子共同
发展的多元化布局。此外,公司还研发、生产、销售橡胶件、五金件等产品。
    公司处于市场拓展及新技术产业化关键时期,正稳步推进昆山新厂区、淮安新厂
区及越南工厂建设,存在较大的资本投入需求。同时,随着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快速
提升,营运资本需求增长,因此公司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保持可持续发展。
    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2024 年度现金红利总额
(包括以现金为对价,当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占当年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率为 20.91%。
    (二)2024 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发、新
项目投入、市场开拓及减少银行贷款等方面,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为公司及股东创
造更多价值。
    (三)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中小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本议
案进行投票,公司将披露表决情况。此外,公司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召开 2024 年
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投资者均可在线与公司沟通并对公司经营、现金分红等相
关事项提出意见或建议,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四)公司将不断提高在行业内的竞争力,推动盈利水平的提升,为投资者创造
更大的价值;同时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回馈广
大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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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符合公司股东利益,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全体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暨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
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
者的合理诉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安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
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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