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作为伟时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时电子”、“公司”、“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起承接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对伟时电子尚未使用完毕的首次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的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伟时电子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07 号文《关于核准伟时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3,208,365 股,发行价 为每股人民币 10.97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583,695,764.05 元,募集资金总额扣 除剩余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8,822,913.15 元(承销保荐费(不含增 值税)总计人民币 29,766,309.38 元,其中截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止公司已预付 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943,396.23 元及增值税人民币 56,603.77 元)后,公司实际收 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554,872,850.90 元,募集资金到账金额扣除预付承销保荐费及 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4,141,887.56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0)第 0053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1 存储管理。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5,447.33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447.33 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6,338.43 万元。2024 年度公司累计 使用募集资金 41,785.76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11,628.43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1,778.61 万元,扣除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归还的 10,3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余 额合计为 3,107.04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 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 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 20 日全额缴入公司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开立的银行专项账户内,银行账号为 89150078801200000372。公司和时任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民生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以下简称“农行昆 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以下简称“浦发昆山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苏州分行”)(以下统称“募集 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7 日披露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 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因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 使得公司与民生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因此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中信证券重新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除保荐机构变更外,募集资金存 放银行及募集资金专户账号等未发生变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账户余额 中信苏州分行 8112001012100559929 1,687.74 农行昆山分行 10530901040060186 345.86 浦发昆山支行 89070078801900001948 1,073.4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 89150078801200000372 55,487.29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注) 合计 55,487.29 3,107.04 注:该账户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民币 41,785.76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制定《募集 3 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和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 附表 1: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3,414.1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975.6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1,785.7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截至期末累 项目可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投 截至期末承 截 至 期 末 累 计投入金额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行性是 目,含部 募 集 资 金 承 调 整 后 投 本年度投入 入 进 度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 诺投入金额 计 投 入 金 额 与承诺投入 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计 否发生 分 变 更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金额 (%)(4) = 现的效益 (1) (2) 金额的差额 期[注 2] 效益 重大变 (如有) (2)/(1) (3)=(2)-(1) 化 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 无 36,051.45 36,051.45 36,051.45 11,897.25 26,577.74 9,473.71 73.72% 2025 年 10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显示组件新建项目[ 注 1] 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无 11,181.76 11,181.76 11,181.76 729.12 9,206.49 1,975.27 82.33% 2023 年 12 月 2,433.59 是 否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无 6,180.98 6,180.98 6,180.98 349.26 6,001.53 179.45 97.10% 2023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53,414.19 53,414.19 53,414.19 12,975.63 41,785.76 11,628.43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5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自筹 资金人民币 54,473,312.28 元,其中“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置换金额人民币 26,555,015.39 元、“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置换金额 26,609,996.89 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置换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308,300.00 元。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情况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第 E00406 号)。前述募集资金与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换已于 2020 年实施完成。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 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归还的金额为人民币 103,000,000.00 元。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资金管理期限为自 2023 年 4 月 28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 集资金账户。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资金管理期限为自 2024 年 4 月 15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 集资金账户。 2024 年度,公司未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6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内容和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调整了 “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并新增项目实施地点,具体为:公司拟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修改为“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 示组件新建项目”,将该项目投资总额自人民币 83,478.92 万元调整为人民币 50,968.36 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不变,新增项目实施地点“开发区云雀路南侧、芙蓉路东侧”。 该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 年 9 月”调整至“2025 年 10 月”。 注 2: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实际进 度等因素,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 年 9 月”调整至“2024 年 9 月”,将“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 的时间由“2022 年 9 月”调整至“2023 年 12 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 年 9 月”调整至“2023 年 6 月”。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 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