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力日升:同力日升关于控股子公司之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5-01-07
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日升 公告编号:2025-002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之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暨为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启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启鸿围场”),启鸿围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天启鸿源”)之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天启鸿源为启鸿围场融资
租赁业务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将其持有的启鸿围场 33%的股权(即出
资额人民币 74,580,000.00 元)出质给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
业金租”),作为启鸿围场融资租赁业务的担保。因此,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为人
民币 7,458 万元。截至本披露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为
启鸿围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8,525 万元。
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启鸿围场拟与兴业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
物为天启鸿源围场储能电站项目项下的 2h 磷酸铁锂电池系统设备,租赁本金为
20,000 万元,租赁期限为 72 个月。
天启鸿源将以其持有的启鸿围场 33%的股权(即出资额人民币 74,580,000.00
元)为以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具体质押股份数量、质押期限以双方签
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启鸿围场将以其应收账款为以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
供总额不超过 120,000 万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
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授权期限为自该议案经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融
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兴业金租非公司关联方,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控股子公司之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为启鸿围场提供
的担保余额为 18,525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启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2 年 7 月 20 日
法定代表人 兰云鹏
注册资本 22,6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
91130828MABTM91T14
代码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城北承围高速路出口东 500 米
注册地址
(河北围场经济开发区)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
经营范围
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 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万元)
总资产 300.00
总负债 200.08
净资产 99.92
银行贷款总额 0.00
流动负债总额 200.08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0.08
(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12 月(万元)
总资产 38,609.87
总负债 20,095.32
净资产 18,514.55
银行贷款总额 0.00
流动负债总额 20,095.32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85.3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质人: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质权人: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3、质物:启鸿围场 33%的股权(即出资额人民币 74,580,000.00 元)
4、质押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债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主合同项下质权人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无论该债权是否基于融资租赁
关系产生),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按照主合同应向质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
息、租赁风险金、特别租金、留购价款、违约金、延迟违约金、提前还款违约金、
占用费、使用费、资金使用费、损害赔偿金以及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
约定的利率发生变化,应以变化之后相应调整的债权金额为准;
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的履行;
质权人为维护及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率费、担
保费、保全费、保险费、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拍卖、
评估、鉴定、处置等费用及第三方收取的依法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系启鸿围场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开展生产经营,
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62,793.00 万元(担保总额包含
目前生效的担保合同金额及担保合同到期但仍承担担保义务的金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34.77%。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下
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为 47,268.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的 26.18%。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