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集团: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聘请专项审计机构的公告2025-01-23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8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聘请专项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聘请专项审
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众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审
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聘请专项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经过综合考量及审慎评估,公司拟聘请众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审计机构,为公司申请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供专项审计服务。众华事务所已开展相关工作,其能够遵循
独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进行独立审计,具备审计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
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
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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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年12月2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首席合伙人 陆士敏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65人
2023年末执业人员数 注册会计师 351 人
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50 人
业务收入总额 58,278.95万元
2023年(经审计)业务
审计业务收入 45,825.20万元
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5,981.91万元
客户家数 70 家
审计收费总额 9,062.18 万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
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0,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事
务所对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偿付义务在 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众华事务所尚未实际承担赔偿责任。
2)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
事务所需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
院在最新 1 案中判决众华事务所对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偿付义务在
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涉及众华事务所的赔偿
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众华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5 次、未受到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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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
罚 2 次(涉及 3 人)和行政监管措施 13 次(涉及 22 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
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毅,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0 年开始在众华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肖毓,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众华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李倩,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众华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本次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众华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
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聘用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完毕止。
(四)服务内容
公司拟聘请众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
项出具《2023 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前次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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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等相关报告。
三、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聘请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众华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
和审查,在查阅了众华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
认为众华事务所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
符合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
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众华事务所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专项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聘请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聘请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众华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
状况等方面符合公司要求,同意公司聘请众华事务所为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专项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专项审计服务。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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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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