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柏新材: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2-12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3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通知、议案材料于 2025 年 2 月 7 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怀国先生主持召开,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
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的情形;
2、公司编制《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程序合法、有效。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公司员工
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
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
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
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在本计划实施前,公司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了员工意见,相关审议
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制定《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
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