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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微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1-15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5-005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进一步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作,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微半导体(上海)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上海”)拟与刘晓宇、嘉兴富仁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仁衡”)共同投资设立上海智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智微公司”)。
     智微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刘晓宇认缴出资 450 万元,持股 45%;
中微上海认缴出资 450 万元,持股 45%;富仁衡认缴出资 100 万元,持股 10%。
前述出资均以货币形式出资。
     本次对外投资系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
         1、智微公司目前处于筹备阶段,尚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审
         核批准,能否成功设立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要求,智微公司在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手续后,
         还须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申请,具
                                    1
       体申请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智微公司设立后,因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的特点,在投资经营过
       程中受到政策、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与基金管理等
       综合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投资不达到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作,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微上海拟与刘晓宇、富
仁衡共同投资设立智微公司,智微公司设立后将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并向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报办理管理人登记。
    智微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刘晓宇认缴出资 450 万元,持股 45%;
中微上海认缴出资 450 万元,持股 45%;富仁衡认缴出资 100 万元,持股 10%。
    刘晓宇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富仁衡系由刘晓宇担任
普通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的规定,
刘晓宇、富仁衡系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对外投资系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系关
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
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
亦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刘晓宇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富仁衡系由刘晓宇担任
普通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的规定,
刘晓宇、富仁衡系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对外投资系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系关
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刘晓宇
    刘晓宇先生,浙江大学学士、复旦大学-BI 挪威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2001
年至 2005 年,担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战略市场部分析师;
2005 年加入中微公司,历任市场部经理、市场部资深经理、市场部总监、公共关
                                     2
系部资深总监、董事会办公室执行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
    2、富仁衡
    名称:嘉兴富仁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晓宇
    成立时间:2024 年 11 月 7 日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402MAE4XC6W9U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210
室-19(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及持有财产份额的情况:普通合伙人刘晓宇持有 10%的财产份额,有
限合伙人徐静持有 90%的财产份额。


    刘晓宇先生、富仁衡与公司之间除上述关联关系外,不存在产权、业务、资
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拟设立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智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备案为准)
    法定代表人:刘晓宇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佗路 68 号 6 幢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二)拟设立标的企业的股东及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刘晓宇                         450             45%
      中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450             45%


                                     3
  嘉兴富仁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100                10%
                伙)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定价依据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刘晓宇先生过去 20 多年先后任职于中芯国际和中微公司,在这两家领先
的半导体企业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并建立了广泛的半导体行业联系,对半
导体产业及资本市场有深入的理解。其在中微公司任职期间,负责中微公司的投
资业务,参与项目 30 多个,涉及投资金额超过 20 亿元,投资案例包括拓荆科技
(688072)、中芯国际(688981)、天岳先进(688234)、华虹公司(688347)、
德龙激光(688170)、晶升股份(688478)、珂玛科技(301611)、先锋精科(688605)
等,业绩卓越。与刘晓宇先生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作,能够充分发挥公司的
资金和行业优势,进一步强化公司产业链上下游协作。
    2、富仁衡系由刘晓宇、徐静共同设立的合伙企业。其中,刘晓宇担任普通
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拟在拟设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担任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徐静系有限合伙人,其拟在拟设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担任投资负责人。
    徐静系浙江大学国际贸易学专业硕士,曾任杭州凯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
经理、深圳市厚德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深圳国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投资副总裁,2020 年加入中微公司,目前任中微公司投资总监。其在过去任
职期间,参与投资项目总计超过 50 个,涉及投资金额超过 40 亿元,在半导体产
业、通信技术、TMT、互联网+等领域有着丰富的投资经验。
    3、公司与半导体领域有着丰富投资经验的刘晓宇、徐静共同投资设立私募
基金管理人,能够为未来开展投资项目提供价值研判,助力提升被投企业的市场
竞争力。刘晓宇和徐静将持续激励相关人员,增强对智微公司的归属感、激发员
工的创新精神和团队精神、促进智微公司的稳定发展。
    4、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法定代表人、执行事
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负责投资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直接或者间接合计持
有私募基金管理人一定比例的股权或者财产份额。根据上述规定,结合相关指导
意见及过往案例等,最终确定了公司拟与刘晓宇先生、富仁衡共同投资设立私募
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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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公司与刘晓宇先生、富仁衡共同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备
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根据公平、公正和公允的原则,经各方友好协商,各方均以 1
元/每 1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对智微公司进行投资,并按照各自出资比例承担相应
责任,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股东主体
                 认缴出资额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实缴期限
                   (万元)
   刘晓宇            450            货币       45%      2025 年 3 月 31 日前
  中微上海           450            货币       45%      2025 年 3 月 31 日前
   富仁衡            100            货币       10%      2025 年 3 月 31 日前

    (二)股东会
    智微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三)执行董事
    智微公司设一名执行董事,由刘晓宇提名,并经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
任期三(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
    (四)监事
    智微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1)名,由富仁衡提名,并经股东会选举
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三(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五)利润分配
    智微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根据股东会的决议确定各
股东的分配方式。股东会作出分配利润的决议的,执行董事应当在股东会决议作
出之日起六(6)个月内进行分配。
    (六)违约责任
    股东违反投资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各方因投资协议发生争议时,
由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股东有权向智微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
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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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生效
    投资协议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公司,有助于公司
与其他社会资本合作,进一步拓展公司在产业链上下游的投资能力。
    本次投资根据公平、公正和公允的原则,协商确定并缴纳出资,资金来源为
公司自有资金,并根据各自出资比例承担对应的责任,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1、智微公司目前处于筹备阶段,尚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审核
批准,能否成功设立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相关规定要求,智微公司在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手续后,还须向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申请,具体申请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
确定性。
    2、智微公司设立后,因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的特点,在投资经营过程
中受到政策、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与基金管理等综合因素的
影响,可能存在投资不达到预期的风险。


    八、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5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
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全体董事一
致表决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全
体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本次公司与关联方
                                     6
共同投资设立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公司,有助于公司与其他社会资本合作,
进一步拓展公司在产业链上下游的投资能力。本次投资根据公平、公正和公允的
原则,协商确定并缴纳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并根据各自出资比例承
担对应的责任,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生产经营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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