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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毕得医药: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2025-01-28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维梧
(苏州)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Vivo Cypress X, Co. Limited 所持珠海
维播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戴岚与戴龙,未发生过变更。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戴岚与戴龙。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
重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