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胜信息: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5-02-11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5-008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同意将回购公司股份价格由不超过 35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40 元/股(含),
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
内容未发生变化。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2025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 35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5-002)。
2025 年 1 月 15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6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220%,回购成交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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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为 34.00 元/股,最低价为 33.0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24.42
万元(不含过户费、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025 年 1 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
计回购股份 70.4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43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4.81 元/股、最低价为 33.0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88.10 万元(含
手续费、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截至 2025 年 1 月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70.4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43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4.81 元/股、最低价为 33.05 元/股,支付的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2,388.10 万元(含手续费、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
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35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0 元/股(含)。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本次调整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是公司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变化及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保障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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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已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如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
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
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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