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胜信息: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艳)2025-02-28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艳)
本人作为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 2024 年
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
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
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的基本情况如下:杨艳,1976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湖南大学博士学历。历任湖南省华湘进出口公司翻译、湖南大学会计学院讲
师、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同
时兼任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磐吉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智慧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非上市公司)、湖南医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
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具体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参加董 缺席 出席股东大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未亲自参
事会次 次数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数
杨艳 8 8 2 0 0 否 4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诚信勤勉,忠实尽责。对于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会前
本人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充分了解议案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会议时积极参与讨
论并提出合理意见与建议。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
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2024 年
度,公司因无需要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情形,故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委员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向相关
部门和人员了解详细情况,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
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续聘外部审计机
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以及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事
项,进行了审查。本年度,本人对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
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3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审议与
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包括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 2024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事项。本人认为相关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相关议
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
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 2 月,本人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
后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
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2024 年 10 月,本人与负责公司审计
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
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
事项进行了沟通。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向现场参会股东汇报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报告,并与参会股东进行交流沟通。
(七)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
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沟通,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召开董事
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会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提前发送给我审阅,公司还为
独立董事准备了专门的会议室,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为本人做好履
职工作提供了全面支持。
本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2024 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
约 21 天,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
工作等。
(八)参加履职相关培训情况
2024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了公司编制的季度监管速递、以及公司传递的有
关监管培训资料,并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湖南省上市协
会等机构组织的有关独董履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相关法规、监管案例培训。
2024 年 5 月,本人参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湖南省上市协会开展的第二期独
立董事培训;2024 年 9 月,本人参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开展的第三期独立董
事能力建设培训。2024 年 12 月,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课程。
本人通过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三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
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针对上述事项,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要求,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审
批程序的合规性、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了监督。经核查,上述关
联交易均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
性及审批程序的合规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 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 年度,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
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
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
序合法,内部控制体系稳步实施,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任、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间,勤
勉尽责,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准和职业素养,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如期圆满地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
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2024 年 2 月 28 日,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相关事项。
2、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
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与该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本人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总体来说,2024 年,本人认真学习了《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文件,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各项职责。通过现场调研和与管理层的交流,深入了解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各
项业务的经营与发展情况。就董事会审议的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信息披露等重要
事宜,积极与管理层进行事前沟通,严格依据各项法律法规审阅了董事会和专门
委员会各项议案,重点关注了与中小投资者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财务与 ESG 信息
披露、关联交易、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资产购买等影响公司经营风险和财务绩
效的议案。同时,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就公司海外投资、新增
自有厂房等决策做出了风险提示和相关建议,对公司 ESG 信息披露的战略联动和
关键议题选择,以及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等重要经营和管理决策向公
司提出了合理化建议。2025 年,我将与时俱进,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监管和行业发
展动态,及时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环境的变化,拓宽自身知识面,提升
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报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艳
2025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