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胜信息: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02-28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杨
艳、黄守道、顾清扬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杨艳、黄守道、顾清扬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7 日
(本页无正文,为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
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之签字页)
董事签字:
李鸿 吉喆
王学信 李先怀
范律 张振华
杨艳 黄守道
(本页无正文,为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
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之签字页)
董事签字续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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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清扬
2025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