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胜信息:威胜信息募集资金鉴证报告2025-02-28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Pan-Chin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9 页
三、附件………………………………………………………… 第 10—13 页
(一) 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 10 页
(二) 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11 页
(三) 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12—13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2-17 号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胜信息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威胜信息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威胜信息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威胜信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威胜信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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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威胜信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
修订)》(上证发〔2023〕19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威胜信息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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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上证发〔2023〕194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21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
股人民币 13.78 元,共计募集资金 68,9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505.11 万元(不
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63,394.89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
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311.50 万
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1,083.3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5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1,083.39
项目投入 B1 55,946.3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节余募集资金补流 B2 7,9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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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3 2,939.16
项目投入 C1 86.41
本期发生额 节余募集资金补流 C2
利息收入净额 C3 0.26
项目投入 D1=B1+C1 56,032.7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节余募集资金补流 D2=B2+C2 7,990.10
利息收入净额 D3=B3+C3 2,939.4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
(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
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0年4
月2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威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铭能源)分别与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0年7月22日,公司及子公司珠
海中慧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中慧)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及保
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2022年3月11日,公司及子公司珠海中慧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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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
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8.65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全部注销存放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
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物联网感知层监测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感知层流体传感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
物联网网络层产品扩产及技改项目不能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物联网综合研发中心项目主要系公司为拓展研发能力,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
独核算效益。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
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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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61,083.39 61,083.39 61,083.39 86.41 56,032.71 -5,050.68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020 年 7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0 年 1 月 14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置换资金总金额为 1,799.68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出具了《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
证报告》(天健审〔2020〕2-488 号)。
本期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本期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1.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 1,730,322.20 元用于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资金已全部使用。
2. 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 1,730,322.20 元用于永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资金已全部使用。
3. 2023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 1,730,322.20 元,用于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资金已全部使用。
4. 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4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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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8.65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物联网感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知层监测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感知层流体传感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网络层产品
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综合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7,990.10 万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 1]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 61,083.39 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其中已累计投入项目金额 56,032.71 万元,累计节余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7,990.10 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 2,939.42 万元)
[注 2] 超募资金的本年投入金额包括超募资金产生的利息 27.7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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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披露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
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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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披露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
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
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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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披露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
件,仅用于说明郑生军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郑生军本人书面同意,此文
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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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披露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
件,仅用于说明周融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周融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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